闺中的胡笳,马背上的王,永不回头的流水
凋谢的笑靥,不告而别的伤,填满寂寞的酒杯
夕阳,折断所有青山的影子和金黄色的稻田
写下这样的句子,不知道是否太过伤感了——也许和故事的基调不合拍?
只是节奏轻松,并不代表就一定会笑到最后。
其实我并不很明白,那种爱非所爱,情最伤人的痛苦究竟源何而来。然而我看到的时候,我相信了。
我得到了一些真正的温暖,于是我并不想探究谁爱谁谁不爱谁谁背叛了谁谁依赖着谁谁又留恋着谁。
有多爱有多喜欢,都是真心的。
快意恩仇,诗酒风流,金樽对月,畅饮高歌。
那一刻的欢喜,天地也启扉相庆。
我们都很喜欢小若,这个小丫头有点儿花痴,有点儿没大脑,有点儿大而化之。虽然她不潇洒、不优雅、不千娇百媚也不超凡脱俗,可是我们喜欢她,是因为她身上没有半分自怜自伤的影子,她的注意力并不集中在自己一个人身上,所以她可爱,讨人欢喜。
我们也喜欢杨逍范遥,喜欢了很多年,看到那个名字心里也是欢喜的,说不出道理来。
这里的杨逍,虽然仍是年轻时,气质却是胡子逍时期微微的酷,而眼角眉梢,华美凌厉,焕然傲气。我眼前仿佛有一个背影,清逸胜仙、惊才绝艳,却免不了前路无知己的淡淡萧索。
个人觉得这里的范遥有一点点儿孩子气。很痴心又很敏锐的感觉。恩恩,其它的不好说,因为我对他印象非常好啦,一不小心就拉表哥来客串下……恐怕会曲解了文中的形象,(*^__^*)嘻嘻……
难得的是每个人物各具形象。不管是淡雅的诗云(有木有个小童叫“子曰”?),还是明丽的宁碧儿——尤其是宁碧儿,很欣赏她敢爱敢恨,敢作敢当。爱一个人就是爱了,有这么一个人,有这么一次机会爱就是天大的幸事,何必担心虑后,何必要什么回报?我们来着世上走一遭,不是为了小心翼翼守着那点儿自己到死的,为什么狠命攥紧了拳头,难道还能带什么走不成?
人生不长,所以有机会的爱的时候,要任性,要倔强,要狠要绝,不顾一切。
那么死也就安心了。
有所保留的话,怕也带不到下一世。
杜歌大人的文笔真好,这是我最深刻的体会。
只可惜小的俗务缠身,没有什么时间好好品读,文字感也越来越差了。匆匆写下了这一些,体会的远远不够,只希望杜歌大人不要嫌弃。
小的再拜,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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