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这文是在守《知卿》时,以为是兔子的新作便一股脑儿的闯了进来,然后惊愕——单题目,空内容!
第二次,是那段爱不释手、回味悠长的话,
“街角的书吧,你去过几次?
当房檐上摇晃的风铃又再一次响起的时候,我踏着零零碎碎的记忆走到这里。
恍然中我已经不再认识你,或者说我们就不曾相识?”
许是神经太过纤细,许是梦境太过纠缠。那些若有似无的情绪,总是能被不经意的清浅着墨牵扯出绵长的阴郁,然后迅猛汇集涌成江海铺天盖地的来袭。知非的出现,便是如此。那是怎样的一个男子,或者说是怎样的一个……存在,我不知道用“人”来称呼他是否合适。知非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存在着的强大精神力,用“九州”六族定义就是一只魅,一只一直寻着记忆却不清楚自己为何而存在的魅。他的眸清澈而深邃,却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淡淡的忧伤。目光所及最多的是那本永远翻不完的《债务册》。浓郁的墨迹在常年的翻阅中退却原本的颜色,苍白的纸卷在时间的冲刷下泛出记忆的旧黄。当修长的骨节缓慢的抚过时,那温良男子的心中泛过怎样的波澜。夏雪拉着“独角兽”给陆碎碎拍写真时,一旁配合摄影的知非,神情超然,周身散发着缥缈外化的气质。有时候我甚至会怀疑,这男子是真的失忆,还是因着某些被称作“曾经”的事物纠割而自动放弃记忆。他似乎曾经因看透而放弃,然后又因执念而追寻。他在等,等一个相遇,等一个恍若隔世的重逢。于是,不经意间便想到了苏轼的那句诗“知君仙骨无寒署,千载相逢犹旦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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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死爱钱和大妖怪》从文字的第一感来说,与《知卿莫若秋》不同,如果《知卿》是“浓”,那么这篇,我想是“脆”。简洁干净的京腔,典型现实的人物,使得各种距离瞬间被拉近。兔子的现代文总是更加生活化,让人觉得真实,我想这是一个作者最应该也最不好把握的地方,兔子做的很好。而对于真实感,最重要的便是对人物的刻画,文字虽高于生活,却源自生活,对一个故事主人公的把握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故事整体的发展和质量的好坏。之前,兔子说这是一篇讲述“小人物”的故事,于是,从设定开始到现在的扬扬洒洒几万字,人物的定位被准确鲜活的呈现出来。
夏雪,工薪阶层,死爱钱,用陆碎碎的话来说“花一毛钱掰两半儿”,为了一百耗尽力气刷了全剧组的茶杯,每天吼着要嫁个有钱人,却在金钱诱惑前守得人的根本,取之有道。
陆碎碎,三流明星,奋尽全力想要出名,甚至不惜用身体来交换。但这何尝不在努力追寻她自己的梦想,那样的交换她又何尝不曾痛苦,可若想赢的光环,于和罗红天差地别的她又怎能不去付出更多,身前的光明和身后的不堪总是成得正比。
罗红,姣生惯养的大小姐,生在那样富华的家庭,姣横自傲再所难免。
兔子对于人物的把握很是到位,每分都拿捏的恰到好处。
言语干净,情景再现强(好吧,我得最近这几天每次看文都是凌晨,朝内鬼楼那部份看的我一身冷汗…)。
因为喜欢兔子,喜欢兔子的文字,上来吼篇,兔子加油!支持兔子,追文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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