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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规则之三国

1 版杀规则之三国
卡夫卡的小蜜2008-03-12 15:48:05 发表
一、前言
本次版杀旨在活跃童话版杀氛围,繁荣童话版杀事业,推广版杀群众基础。
本次版杀采用的游戏规则相对比较复杂,身份众多,欢迎广大版杀爱好者参与。
您的热情就是我们的期待。

1.本次版杀以杀人游戏三方规则为基础。

2.游戏秉承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3.本次版杀的剧情只起娱乐作用,不提示游戏线索。

4.版杀可能历时7-15天,每天你可能要花费2个小时左右的时间。
你从中获得的快乐与付出的精力成正比,请各位在报名时量力而行。
二、规则 2.0 简介
本次版杀规则是以三国争霸为题材的版杀。
2.1 游戏阵营与身份
除法官外,所有玩家白天都参加讨论和投票。
死亡的玩家失去在游戏室内的讨论和投票权。
在灌水贴进行发言时要注意发言内容,具体情况由法官解释。

游戏角色所对应的剧情角色在剧情贴中说明。
2.1.1 法官
法官由管理法官、剧情法官两组组成。
管理法官负责游戏的筹备、进行、后期整理。
剧情法官负责游戏剧情的编写。
管理法官掌握游戏秘密,剧情法官原则上不掌握游戏秘密。
2.1.2 刺客
人数:3人
初始阵营:魏
特殊权利:三人不互知,每晚轮流杀一人,被杀者未被救治,则出局。
2.1.3 僧侣
人数:2人
初始阵营:魏
特殊权利:二人不互知,每晚可祈祷一人,不得重复祈祷。
若该人是魏方刺客,则生命加一,可抵御包括票杀在内的任何一次攻击。
如被成功加命,法官告知该人。
2.1.4 魏将
人数:7人
初始阵营:魏
特殊权利:无 2.1.5 军师
人数:1人
初始阵营:蜀
特殊权利:每晚验证一个玩家的真实身份,不得重复查证。
法官告知被查人的当前阵营及身份。
2.1.5 道士
人数:1人
初始阵营:蜀
特殊权利:草船借箭,2次。
可在任意夜晚使用,被使用人若为他国有身份之人,则在第二天白天转化为蜀国之人,特权重生;若被转化之人为魏国僧侣,则可为且只能为蜀国人员(除自己外)加命。
法官在第二天公布有人被转化,但不公布谁被转化。
2.1.6 将军
人数:1人
初始阵营:蜀
特殊权利:每晚杀1人,若被杀者没有特权且未被救治,则出局。
2.1.7 法师
人数:1人
初始阵营:蜀
特殊权利:禁权令,1次,可在任一夜晚使用,被禁之人当晚使用权利无效,若被禁之人为魏国刺客或僧侣,则所有魏国刺客或僧侣当晚使用权利无效;七星续命权,1次,可在任一夜晚使用,被使用者若为蜀方人员(除自己外),则生命加一,可抵御包括票杀在内的任何一次攻击。
如被成功加命,法官告知该人。
2.1.8 术士
人数:1人
初始阵营:吴
特殊权利:翻牌权,2次,可在任一夜晚使用,被使用之人在下一个白天被法官公布身份及阵营。
2.1.9 医师
人数:1人
初始阵营:吴
特殊权利:每晚可救治一人,被救治之人可抵御一次攻击。
不得连续两晚救治同一人。
2.1.10 复活使者
人数:1人
初始阵营:吴
特殊权利:复活权,1次,可在任一夜晚对任一死者使用,被使用之人在下一个白天复活且被转化至吴国阵营。
特权重生。
2.1.11 时空机器
人数:1人
初始阵营:吴
特殊权利:转换时空权,1次,可在任一夜晚使用,被使用之人当晚及下个白天一切权利丧失,同时对其作用的一切权利无效,包括投票。
2.1.12 吴将
人数:4人
初始阵营: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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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版杀规则之三国
卡夫卡的小蜜2008-03-12 15:48:05 发表
特殊权利:无 2.2 游戏流程和游戏环节
游戏分为白天和夜晚两个阶段。
白天根据讨论和投票阶段可以划分为1-2个游戏环节。

【白天】白天根据讨论和投票阶段可以划分为1-2个游戏环节。

【投票】投票采用两轮投票制。
第一轮投票为试探性投票,得票超过总票数40%的最高票被判出局。
投票对象是所有存活玩家,如无人得票超过总票数40%则不死人直接进入夜晚。
如果试探性投票中出现2位得票超过40%且票数相同者,则进入第二轮高票辩论投票,此轮得票最高者死。
如再度平票,则本轮无人死亡。

【夜晚】法官规定的白天时间结束后,游戏自动进入夜晚。
夜晚由两部分组成:有特权者行使特权;死者遗言。

【杀人】在夜晚,有权杀人者将写好的杀人帖通过站内短信方式发给法官,由法官发表杀人帖,至此杀人行为生效,直到下一个夜晚来临前,不能再杀人。
所有杀人帖必须原创,需要描写杀人过程,要包括时间、地点、暗杀方式等基本要素,最好紧贴剧情(杀人帖要描写过程,至少150字)。
法官酌情公布杀人帖。

【特权行使】有特权者在行使权利时间内可通过站内短信把作用对象发送给法官,法官酌情处理。

【遗言】所有被杀者拥有一次交待遗言的权利。
遗言中最好写有对当前形式的分析,最好紧贴剧情。
遗言交待完毕后禁言。

【身份公布】所有出局者都公布真实身份及阵营。

【胜利条件】其他两方全灭,则本方获胜。

说明:
1.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不计票,讨论和投票时间结束时计票。

2. 每次投票只允许改票1次,超过1次的改票无效。

3. 投票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不允许改票,否则改票无效。

4. 玩家在白天的每个讨论和投票阶段必须投票。
如果没有可疑人员可以投弃权票,弃权票也视为一次投票或改票。

5. 所有时间以本论坛中记录的发贴时间为准。

6. 拒绝QQ方式行使特权,请一律使用站内短信。
2.3 时间分配
游戏从白天开始,白天的投票采用1-2阶段投票制。
时间以本论坛为准,法官可酌情调整,具体执行情况请参照法官在游戏时的当前进程提示。

【环节一】白天讨论与试探性投票。
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二】高票对决投票。
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三】夜晚。
12:00--20:00,有特权者行使权利
【环节四】遗言。
20:00--次日12:00,发表遗言
【游戏结束】以上环节循环往复。
直到某方获得胜利。
三、其他 3.0 请假
中途玩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游戏,请提前1天通知法官,法官会安排替补接替玩家。
3.1 潜水
潜水对版杀的消极影响很大,因此对有意或无意的潜水进行严格限制。

1. 一个游戏环节的发贴数量少于5,并且少于当天平均发贴数量20%的玩家,或者总发帖字数少于200字的,视为是潜水一天。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规定动作如投票、行使权利等,也视作潜水一天。

2. 潜水一天给予1次警告。
出现了潜水的玩家后,法官可以和玩家联系。
如果玩家表示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则给予1次警告。
如果玩家表示不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就直接由其他玩家替换。
累计2次警告,法官会强制安排替补玩家替换该玩家。
没有玩家可替换时,可以按淹死处理。

3. 玩家提前向法官请假的,法官根据情况处理。
可以安排其他玩家替换,或者临时替换,或者淹死。
最多可请假一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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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版杀规则之三国
卡夫卡的小蜜2008-03-12 15:48:05 发表
4. 只计算讨论贴中的发贴数量。
灌水贴、投票贴等等都不计算在内。

5. 暗杀、查证等不计算发贴数量。

6. 前一天黑夜的发贴数量不计算到当天,计算到后一天的第一个游戏环节。

7. 因潜水被替换或淹死的玩家,请继续保守游戏秘密直到游戏结束。
3.2 玩家提示

1. 游戏筹备期间,请玩家关注版杀主版面的新贴。

2.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法官的当前进程提示。

3.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各个游戏帖的更新内容。

4. 请玩家注意查看自己是否有新的短信。

5. 玩家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在法官办公室发贴,或与法官联系。
3.3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作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 任何站内短信
2. 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 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 屏幕截图等。
3.4 特殊说明
1. 在游戏过程中出现问题,法官有最终解释权。
如果对规则还有疑问可在法官办公室跟贴询问。

2. 存活玩家不得使用版杀ID在除游戏室外任何版块发言。
亡灵不可继续在游戏室发言,旁观灌水帖中的发言不得涉及游戏秘密,情节严重者,直接判该集团失败。

3. 不得在任何地方透露真实ID,不得猜测和谈论玩家的真实ID。

4. 不得透露游戏身份,不得在版杀以外的地方谈论版杀,所有讨论请发到讨论帖。

5. 不得发表空帖、沙发帖、单纯引用内容帖、单纯表情符号或数字帖、单纯路过帖。

6. 讨论帖中不得全文大段引用玩家的发言,需引用时请单独提取原话。
法官保留删除此类帖的权利。

7. 不得假借与法官争论表明身份。
不得在游戏中进行承诺、保证、发誓、赌咒。
不得对其他玩家有侮辱性的语言。
必须服从法官的决定,尊重法官的劳动。

8. 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犯规自杀来表明自己的好人身份,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为本集团谋取利益,情节严重者,直接判该集团失败。

9. 以上条款请玩家自觉遵守,违反规定轻者警告一次,重者直接取消游戏资格,并进入童话论坛版杀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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