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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规则之无警版

1 版杀规则之无警版
卡夫卡的小蜜2008-03-12 15:51:33 发表
一、前言
本次版杀旨在活跃童话版杀氛围,繁荣童话版杀事业,推广童话版杀理念。
所以本次版杀采用的游戏规则为简化遗言杀,欢迎广大版杀爱好者尤其是热衷扮演的玩家参与。
您的热情就是我们的期待。

1.本次版杀以杀人游戏1.0版本为基础。

2.游戏秉承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3.本次版杀的剧情只起娱乐作用,不提示游戏线索。

4.版杀可能历时7-15天,每天你可能要花费2个小时左右的时间。
你从中获得的快乐与付出的精力成正比,请各位在报名时量力而行。
二、规则 2.0 简介
本次版杀规则是以杀人游戏简化遗言版本为基础的版杀。
2.1 游戏身份
除法官外,所有玩家白天都参加讨论。
死亡的玩家失去在游戏室内的讨论和投票权。
在灌水贴进行发言时要注意发言内容,具体情况由法官解释。

游戏角色所对应的剧情角色在剧情贴中说明。
2.1.1 法官
法官由管理法官、剧情法官两组组成。
管理法官负责游戏的筹备、进行、后期整理。
剧情法官负责游戏剧情的编写。
管理法官掌握游戏秘密,剧情法官原则上不掌握游戏秘密。
2.1.2 杀手
人数:3人
目标:杀光所有平民。

特殊权利:每个夜晚杀死一个玩家。
不得放弃。
2.1.3 平民
人数:12人
目标:找出杀手。

特殊权利:被杀后可遗言一人留待下夜被杀。
2.1.4 替补
人数:1-3人
任务:有玩家潜水时,法官会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替补接替潜水者的签位参加游戏。
2.2 游戏流程和游戏环节

游戏分为白天和夜晚两个阶段。



【白天】白天根据游戏进程可分为讨论和投票两个环节。

【讨论】由于剧情提供了一切简化遗言杀人的游戏元素,因此所有讨论必须严格按照剧情来发言。

【投票】只有当7人3杀,5人2杀,3人1杀时才有投票,投票采用一轮投票制。
得票超过总票数50%的最高票被判出局。
投票对象是所有存活玩家,如无人得票超过总票数50%则不死人直接进入夜晚。

【夜晚】法官规定的白天时间结束后,游戏自动进入夜晚。
夜晚由两部分组成:杀手杀人;死者遗言。

【杀人】在夜晚,杀手将写好的杀人帖通过站内短信方式发给法官,由法官发表杀人帖,至此杀人行为生效,直到下一个夜晚来临前,杀手不能再杀人。
所有杀人帖必须原创,需要描写杀人过程,要包括时间、地点、暗杀方式等基本要素,最好紧贴剧情(杀人帖要描写过程,至少150字)。
法官公布杀人帖。
只在第一晚由杀手主动杀人,可挑选杀人对象,其余夜晚杀手必须按照上个被杀者遗言所留名单杀人。

【遗言】所有被杀者拥有一次交待遗言的权利。
遗言中除了可写有对当前形式的分析外,还必须留下一个存活玩家的名字,这个玩家在下一夜将被杀,必须紧贴剧情。
7人3杀,5人2杀,3人1杀时,遗言不必留下一夜被杀者名字。
遗言交待完毕后禁言。

【身份公布】本次版杀所有出局者都公布真实身份。

【获胜】如此往复,杀手方人数等于好人方人数时则杀手方获胜。
好人方投死所有杀手即可获胜。

说明:
1.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不计票,讨论和投票时间结束时计票。

2. 每次投票只允许改票1次,超过1次的改票无效。

3. 投票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不允许改票,否则改票无效。

4. 玩家在白天的每个讨论和投票阶段必须投票。
如果没有可疑人员可以投弃权票,弃权票也视为一次投票或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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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版杀规则之无警版
卡夫卡的小蜜2008-03-12 15:51:33 发表
5. 所有时间以本论坛中记录的发贴时间为准。

注:拒绝QQ方式联系法官,请一律使用站内短信。
2.3 时间分配
游戏从白天开始。
时间以本论坛为准,法官可酌情调整,具体执行情况请参照法官在游戏时的当前进程提示。

【环节一】白天讨论与投票。
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二】夜晚。
12:00--20:00,杀手杀人
【环节三】遗言。
20:00--次日12:00,发表遗言
【游戏结束】以上环节循环往复。
直到某方获得胜利。
三、其他 3.0 请假
中途玩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游戏,请提前1天通知法官,法官会安排替补接替玩家。
3.1 潜水
潜水对版杀的消极影响很大,因此对有意或无意的潜水进行严格限制。

1. 一个游戏环节的发贴数量少于5,并且少于当天平均发贴数量20%的玩家,或者总发帖字数少于200字的,认为是潜水一天。

2. 潜水一天给予1次警告。
出现了潜水的玩家后,法官可以和玩家联系。
如果玩家表示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则给予1次警告。
如果玩家表示不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就直接由其他玩家替换。
累计2次警告,法官会强制安排替补玩家替换该玩家。
没有玩家可替换时,可以按淹死处理。

3. 玩家提前向法官请假的,法官根据情况处理。
可以安排其他玩家替换,或者临时替换,或者淹死。
最多可请假一轮。

4. 只计算讨论贴中的发贴数量。
灌水贴、投票贴等等都不计算在内。

5. 暗杀、查证等不计算发贴数量。

6. 前一天黑夜的发贴数量不计算到当天,计算到后一天的第一个游戏环节。

7. 因潜水被替换或淹死的玩家,请继续保守游戏秘密直到游戏结束。
3.2 玩家提示

1. 游戏筹备期间,请玩家关注版杀主版面的新贴。

2.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法官的当前进程提示。

3.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各个游戏帖的更新内容。

4. 请玩家注意查看自己是否有新的短信。

5. 玩家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在法官办公室发贴,或与法官联系。
3.3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作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 任何站内短信
2. 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 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 屏幕截图等。
3.4 特殊说明
1. 在游戏过程中出现问题,法官有最终解释权。
如果对规则还有疑问可在法官办公室跟贴询问。

2. 存活玩家不得使用版杀ID在除游戏室外任何版块发言。
亡灵不可继续在游戏室发言,旁观灌水帖中的发言不得涉及游戏秘密,情节严重者,直接判该集团失败。

3. 不得在任何地方透露真实ID,不得猜测和谈论玩家的真实ID。

4. 不得透露游戏身份,不得在版杀以外的地方谈论版杀,所有讨论请发到讨论帖。

5. 不得发表空帖、沙发帖、单纯引用内容帖、单纯表情符号或数字帖、单纯路过帖。

6. 讨论帖中不得全文大段引用玩家的发言,需引用时请单独提取原话。
法官保留删除此类帖的权利。

7. 不得假借与法官争论表明身份。
不得在游戏中进行承诺、保证、发誓、赌咒。
不得对其他玩家有侮辱性的语言。
必须服从法官的决定,尊重法官的劳动。
回复该发言
3 回复:版杀规则之无警版
卡夫卡的小蜜2008-03-12 15:51:33 发表
8. 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犯规自杀来表明自己的好人身份,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为本集团谋取利益,情节严重者,直接判该集团失败。

9. 以上条款请玩家自觉遵守,违反规定轻者警告一次,重者直接取消游戏资格,并进入童话论坛版杀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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