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龄童被老师淋开水 烫伤面积60%校方5000元了事 -------------------------------------------------------------------------------- 2008-11-7 15:19: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何先生出示孙子被烫伤的照片
今年2月,一名8岁学生在文昌清澜实验学校进行全日制寄宿时,被生活老师配送的一桶开水淋身严重烫伤,该学生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好几个月。
之后学校与学生家长签了一份不追究责任协议。
目前,关于赔偿问题正等待法院判决。
8岁学生被严重烫伤
据何先生介绍,他的孙子今年8岁,事发前在文昌清澜实验学校读小学三年级。
这是一所全日制寄宿学校,他的孙子吃住均在学校。
2月27日下午5点多,下课后,生活老师骑着一辆三轮车配送开水到学生宿舍供学生洗澡。
结果生活老师在送发开水过程中,一桶开水从三轮车上倾倒下来,淋在站在边上的何先生的孙子身上,将孩子严重烫伤。
学校随后将孩子送往文昌市人民医院、海口一八七医院等地方治疗。
经诊断,何先生的孙子被烫伤身体面积达60%,他在一八七医院治疗55天后才出院。
治疗效果不很理想
孙子在医院治疗出院后,何先生发现治疗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烫伤部分疤痕累累,特别是会阴部位,阴茎损伤严重、疤痕挛缩畸形,右腿疤痕增生牵引导致膝关节僵直,严重影响下肢运动功能。
为此,何先生要求把孙子带到琼海一民间中医处进行治疗,并要求学校出医药费。
双方签协议不追究校方责任
学校同意出医药费5000元,但要求与何先生签定一份协议书,该协议书写道:何先生的孙子在一八七医院治疗后基本痊愈转入康复期。
因家属担忧将来留下疤痕,要求转入琼海一民间中医处治疗。
经协商,学校承担民间医生医疗费5000元,将来除植皮部位外留下的较大疤痕和出现意外事故,其家属不追究校方责任。
何先生说,为得到这5000元治疗费,只好签了这份协议。
孙子在琼海治疗22天后,何先生与学校协商赔偿事宜,双方谈不妥后,何先生向法院起诉。
何先生称孙子是在学校被生活老师开水烫伤的,学校应对孙子烫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除继续给孙子进行医疗外,还要求赔偿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3万多元。
学校向法庭提供了何先生签名的不追究校方责任的《协议书》进行辩解。
赔偿问题等待法院判决
记者今天采访了文昌清澜实验学校代校长,代校长称,学校已为这位学生花费近8万元医疗费和生活费。
当初要求何先生签定《协议书》,是因为何先生要把孙子拉到民间医院治疗,学校担心会出意外,并不是因此推脱责任。
现在就等待法院的判决。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聂元剑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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