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大多由官府作坊制造、中央设军器监,辖甲坊署,从事甲胄、筋角的生产;弯坊署掌矛头、弓矢、 排管、刃族的制作。
乾元元年(758),改军器监为军器使,由宦官担任。
地方州府亦设置作坊制造兵甲。
河中的弓,浙西的弩,安定的 甲,都是比较有名的。
根据步兵、骑兵实战及朝廷仪仗的需要,弓、 驾、箭、刀等都分成许多种类和不同形制。
每件重要兵器要刻上工 匠姓名、制造年月,以备检查。
由中央卫尉卿与地方政府所属武库 分别保管,奉皇帝救命才予以调发。
唐朝骑兵庞大,马政地位重要。
中央设太仆寺主管,在陇右及其他地区设置国家牧监(养马场),具体负责战马的牧养、管理与供给。
监分上、中、下三等,有马5000匹为上监,3000匹以上为中监,不足3000匹为下监。
各监置牧监一人,副监一或二人。
此后,又相继置陇右诸监牧使、群牧都使、闲厩使等,统领各地牧监。
为加强管理,朝廷对马匹的繁殖、死耗、烙印、奖惩等,都有具体现定。
每年秋天登记马籍,区分良马、驾马,定期上送殿中省尚乘局、各级官府及 军队使用。
遇有大的战事,还随时向民间征发马匹。
安史乱后,由宦官充当的内飞龙使控制全国监牧人权。
但由于陇右地区被吐蕃占领,牧监全部丧失,政府主要以高价购买回鹘马以供军需。
唐朝军需供给有两种情况:一是前期的府兵和兵募,服役和番 上期间,实行衣粮和部分武器自备的制度,出征作战才由官府全部 供给,所以军费开支有限。
二是中后期即府兵制破坏以后,骑、神 策禁军、藩镇兵、边防军等,武器、衣粮皆由官府供给,全国军队百 余万人,军费开支大增。
掌管全国军费筹措和开支的是尚书省户部 度支即中,各沿边车、镇则设支度使承办。
为及时将军需衣粮送到 军队,官府在长安、洛阳以及靠近运河沿线城镇建立仓库,储存粮、 绢,以便就近供应。
战时则随时设置粮料使、军粮使、供军院使等,绢,以便就近供应。
战时则随时设置粮料使、军粮使、供军院使等, 专门负责向前线运输衣、粮、器械。
军费主要来源是租税和屯田收入,全国租税收入2/3被用于军需。
唐朝军事制度变化的明显表现,同政治、经济制度一样,前盛 而后衰,其始盛时有府兵,府兵后废而为X骑,X骑又废,而方镇 之兵盛天子亦自置兵于京师,曰禁军(《新唐书·兵志》)。
自 西魏开始而盛极于唐前期的府兵制败坏后,取代府兵支撑唐朝统治的军队是神策禁军、藩镇军等,军制由此而混乱多变,藩镇势力 急剧膨胀 ,从而加速了唐王朝的覆灭,酿成了五代十国分裂割据的祸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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