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啊?
其实,好像是应该报警的。
伤害别人的事,人人恐怕都做过,可是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实力去做出无可挽回的伤害,虽然未遂,爸爸这次是真的做过了——生命和尊严是可以随随便便拿来威胁的么?
还是说,多年的生活养成了这种习惯?
说白了,不是草菅人命么?
可是,这样子,爸爸不会成为横亘在颜颜和予非之间的尴尬之带么?
好吧,其实现在也很尴尬啦……我觉得,没有亲人祝福的幸福是不完整的,还是希望能和解吧!
真的,爸爸和颜颜都那么爱予非,到都来感觉最为难的好像还是予非……哎呀,脑子一团乱了!!!
而且,予非最后那句话、那个决定,不嫌来的有点晚了么?
有时候不禁想,毕竟曾经颜颜给予非造成了那么大的伤害,现在权当报应不爽了吧——这样想会觉得好受一些,可是马上就摒弃掉了,毕竟,这是恋爱,不是还债,爱得深一点的一方总会妥协多一点、吃亏多一点吧?
而且,我之前也说过,如果要一辈子背着愧疚、还债的心情在一起,还不如老死不相往来。
既然相爱,可不可以不要计较那么多?
现在予非好像看开了、接受了、重新鼓起勇气了,为什么爸爸还要替儿子记前嫌呢?
说什么为了他好,他又不是小孩子了,不会自己判断么?
而且,怎样才算好?
你说好就是好了么?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可怜天下父母心,恐怕大多数家长都是这样子的,只是干涉能力的区别吧?
!
就像我在家吃饭的话,一定要达到爸爸妈妈要求的饭量才可以,不然他们会觉得我为了减肥不好好吃饭,天知道我是拿健胃消食片当糖吃的,有什么办法呢?
他们主观臆断都成习惯了……这只是一件很小的事,但是,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天下父母差得了多少,性格、能力不同,程度不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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