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称销售商缺乏经验卖低价 市发改委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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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号称全市统一价,可时隔不到一天,消费者就在另外一家卖场见到同款床垫以低于统一价500元的价格出售,对此凤阳床垫销售方称“卖错了”,而消费者孙小姐则认为厂家是在找“借口”,应承担由此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目前,北京市发改委相关部门在接到孙小姐的举报后,介入调查此事。
9月24日,孙小姐在北京城南一家大型家居市场内看中了一款标价为2780元的凤阳床垫,据店内销售人员介绍,这款床垫因遇“双节”特价,全市统一销售价为2200元。正当孙小姐犹豫是否购买之际,该店内出现一名自称是厂家代表的男子,销售人员表示:“今天你运气好,遇上了厂家代表,可以再便宜200元,但千万不要对外声张。”孙小姐说,她当时交了400元订金。当天下午,她在另外一家卖场,恰巧看到了凤阳牌床垫,“我询问同一款床垫售价多少,对方告诉我是1500元。这不是明显的价格欺诈吗?”孙小姐气愤地向记者表示。
孙小姐又当场交了300元订金,预订了该床垫,随后回到先前的卖场打算退掉先前预订的床垫,但遭到拒绝。第二天,孙小姐接到了第二家店要求其退掉床垫的电话。
昨天,记者联系到凤阳床垫厂家相关负责人,一位田姓负责人称,孙小姐1500元能买到床垫,是因为“那家销售商是新引进的,缺乏经验,卖便宜了”。“不过,既然是商家自己售出的,这个责任我们肯定会自己承担,目前我们已经在和孙小姐沟通,同意帮她退掉先前购买的床垫。”
对此,北京市力行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刚毅认为,消费者交了订金,商家与消费者形成了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商家就必须履行,商家还应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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