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林议村
每当假期,都是深圳违建顶风抢建的时候。深圳的35.5万栋违建,对市政府来说是一件很头疼的事。现在只能依靠基层有限的人力来遏制一下违建的势头,而没有什么好的对策。
最近有人建议将部分违建房没收后转为公共租赁房,此建议一提出即引起许多不同的意见,不过笔者倒是部分赞同。
十年前,针对当时已经抬头的违建趋势,结合对香港公租房的了解,笔者曾向相关部门提交了一份建议,提出建设公共租赁房、遏制违建的思路。
大致内容是:违建的出现是因为有巨大的市场需求,随着数量越来越大的违建房的出现,政府将无力查处。而大量的白领阶层、外来务工人员在当时也只有选择去脏乱差的城中村租住。
如果能够在市内外选择一些单位、公司和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块,由政府出资建设公共租赁房,配以完善的物业管理、交通、卫生生活教育设施,以及比较合理的房租价格,那么将吸引大多数的租房客去租住。
只有政府提供了公租房这部分公共物品,将租客吸引走了,那么那些城中村将不得不通过主动改造城中村环境来吸引租客,因此可以比较轻松地推动城中村整体改造成为环境优雅舒适的住宅小区。
那些村民也将难以像现在这样坐享公共供给不足的成果,也将从根本上遏制违建的利益动机。政府因此免去了城中村改造的巨大利益阻碍,推动城中村改造和社区建设将容易得多。
如今十年过去了,遏制违建的最佳时机已经失去。现在每一个社区改造或者拆迁都会制造出相当数量的亿万富翁、千万富翁。更多的村民看到了违建带来的巨大利益预期。前几天南方都市报的一则新闻就说,横岗一违建在中秋假期很快加建到了20层。
政府的态度虽然坚决,但是违建的情况在横岗依然很严重。显然,在缺乏处罚和打击力度的情况下,行政手段效果难料。笔者认为根本上还是必须侧重从经济角度考虑,仍应将经济方法作为首选,应从遏制其经济动机入手,结合法律和行政手段双管齐下进行抑制。
即提供一大批公租房,逐步将部分租客吸引去环境条件好很多的公租房,逼使城中村面临租客流失、租价下跌的境况。如今的问题是,将转为公共租赁房的这些违建房通过什么方式没收,有没有法律依据,如何在法律上转正,没收之后如何管理,土地如何定性确权?在法律上和现实上都还面临不小的困难。但是,随着城市规模的膨胀,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在逐年增长,无论如何,政府必须承担起这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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