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1日)是国庆长假第一天,在这里我们首先向节日期间仍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由于工作性质不同,很多工作假日都不能休息,有的甚至假日比平时还要忙,比如商业、服务业等等。每年到了这样的时候,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就成为热点话题。劳动者能否顺利得到加班费?法律能否有效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合肥市民曹先生是国企员工,中秋小长假,曹先生一天也没有休息,马上国庆到来了, 曹先生还要加班。
曹先生:我们虽说是国企员工,但是放假也没有什么规律。中秋节我才加的班,这次国庆上面领导又要安排我加班。本来想出去玩玩的,也没有办法取消了。
虽然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有权拒绝加班。但实际上“加班族”们是有苦难言,因为“黄金周”可能会成为他们的加班节。
上班族顾小姐:基本上没有通知 如果你手头上有工作你会自动加班的 这个没办法 。
对于加班后能拿到多少加班费,许多人都表示:也不太清楚,上面看着给,每次都是不定的。而且有的公司虽说是按照《劳动法》规定所说的在节假日付给员工3倍的工资,但是里面也藏有猫腻。
上班族倪小姐:说了有三倍,周末加班二倍,加班工资很低 基本的工资很低。
此前,有调查显示,关于节假日加班的补偿,不是按照国家规定的3倍工资的占28.56%;肯定没有补偿的占35.45%;能得到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费的只有35.99%。那么员工加班的加班费是如何计算的呢?记者咨询了安徽瑞正律师事务所的盖晓峰律师。
盖晓峰:劳动法对加班这块是有明确规定的。延长工作时间是要支付正常工资的150%,正常的星期六星期天200%,法定节假日是300%。
记者也采访了一位私营企业的负责人,这位袁老板就说:除了一些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的公司或生产企业,一般的公司员工加班一般都是不确定的。加班费也不会如实发放,
袁老板:我们私营企业不是这样的,一周一般都休一天。加班工资没有,只能说这个月的加班2,3次,给你补助100块钱电话费,周末补100块钱餐补啊,或者100块钱交通费这样的。
在劳动者无法回避假日加班的情况下,获得应得的加班费是最普通的要求,也是最基本的法律权利。但是加班举证责任难住了很多劳动者,劳动者如何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拿不到确切的加班证据怎么办?
就在本月中旬,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项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简单的说就是“谁主张谁举证”,许多上班族担心:这样的话,对广大劳动者是不利的。
上班族邓先生: 这个作为企业员工是很困难的。作为劳动者是一个弱势群体,你让他自己来证明自己有没有加班的话,很难去声张自己的权益。
被访者们都表示,在就业形式严峻的情况下,肯出面争取自己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并不不多见,现在又在举证上设置了较高的门槛,这样一来,更让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无处维权了。
而记者了解到,对于加班费之前的处理方式是,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提供证据或者提供不出否认加班事实的证据,则推定劳动者所主张的加班事实成立,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加班费。字面上理解:改变后的法规:劳动者自己举证显然对他们自己是不利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刘海东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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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多种手段规避部分加班费 劳动者加班费难拿
2 回复:企业多种手段规避部分加班费 劳动者加班费难拿
gucci04032010-10-01 11:43:37 发表
刘海东:可能劳动者对这个有误解,就是可能我要证实自己加班的话要提高大量详实的证据,哪一天干到几点,不是这样的,他只要劳动者完成一个基本的举证义务,其他的需要单位进行发证,包括法院进行调查,综合来认定这样一个事实。
刘法官说,新规定中明确举证责任的划分,是对原来法律规定的补充与完善,赋予了劳动者更多的主动权。
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的盖晓峰律师也表示同意上述观点,他认为:新规在立法上是没有纰漏的,因为现在法律上都在建议“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劳动者要具有一定的维权意识,加班时注意收集各种证据,这样,才不会让自己处于最后的被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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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法官说,新规定中明确举证责任的划分,是对原来法律规定的补充与完善,赋予了劳动者更多的主动权。
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的盖晓峰律师也表示同意上述观点,他认为:新规在立法上是没有纰漏的,因为现在法律上都在建议“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劳动者要具有一定的维权意识,加班时注意收集各种证据,这样,才不会让自己处于最后的被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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