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时报》致禹晋永的公开信
2010年8月2日上午,针对地产大亨禹晋永在微博(http://t.sina.com.cn)中发表“律师声明”指称多家媒体与网友侵权,要求其道歉,并提出5千万元索赔一事,《东莞时报》作为媒体率先发声:发表“致禹晋永的公开信”。信中表示该报“行得正站得直”,“不怕”禹的起诉行为,并称将出席8月3日禹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并“忠实记录”。
因“力挺唐骏”、“诈捐门”、“伪造土地使用证”而被网友穷追猛打的地产大亨禹晋永于月31日凌晨在其微博中发布“律师声明”,称媒体和网友此前的言论“严重失实”,他将于8月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用铁证回应质疑。”
禹晋永在“律师声明”中称,《东莞时报》、《每日经济新闻》等多家媒体的报道,以及网友王小山、很傻的妮子、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丹红的网上言论严重失实。他要求媒体和网友在24小时内道歉,否则将提起诉讼,并提出共计5千万元的高额索赔及对上述主体基本账户和有效资产依法进行相关财产保全强制措施。他同时在微博上向网友征集王小山、吴丹红等人的银行存款帐号等有效资产线索,并“按一定比例给予提成奖励”。
吴丹红也已在微博上“接招”,他表示这是本年度最大的笑话,同时发表声明:“欢迎禹晋永起诉本人,希望走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我有足够的信心,这个社会还有正义和良知在。”
此前,禹晋永因被媒体曝出“使用伪造国土使用证为旗下公司增资”,“向汶川小学捐款始终未到位”等新闻而被网友广泛关注。
《东莞时报》致禹晋永的公开信
禹晋永先生:
听闻您向本报发出《律师声明》,我们感到很欣慰,也觉得很荣幸。欣慰的是,您终于勇敢地站了出来,要求和包括《东莞时报》在内的国内多家知名媒体、几位“毁您不倦”的网友对簿公堂。您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而不是靠继续打小报告、告黑状,或者学习某些愚昧不堪的人冲击报社。仅此一点,我们对您表示激赏。
当然,您“不告黑状、不继续打小报告、不学人冲击报社”等理性行为也是我们作为一家负责任的媒体为您设想的美好形象。但愿我们对您的美好预想是对的,而您,也不会再令公众失望。
禹晋永先生,从《东莞时报》发出有关您的连续报道到您发表《律师声明》的这段时间,本报编辑部一直冷静之至。当然,也有个别同事有些担心,怕您在北京突发冷箭,因为我们这些纯真的同事还不够了解您,总相信这世界上像您这样的名人应该都非常靠谱,有着通天的本领。但我们安慰同事,《东莞时报》是家负责任的媒体,白纸黑字写着的是良心、质疑和真相,行得正站得直,有那么多的读者监督着我们,也一直和我们同在,不怕!
好了,现在看到您发的《律师声明》,我们终于更加的轻松,并有一种尽快和您对簿公堂的冲动。
可是,在我们认真阅读您微博上刊出的《律师声明》后,我们突然觉得非常扫兴!这样一份标点符号混乱,法律用词不准,指向模煳,不是“某些”就是“某个”的《律师声明》,让我们怀疑它的可靠性。
禹晋永先生,作为一位有着“北京大学博士后”和“美国西太平洋大学博士”双料身份的“罕见雄才”,作为一位聘请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代理人的商界名人,您,犯这样的错误着实不应该。为此,我们特别求证了您的律师,他说,那律师函的内容,是禹博士您故意为之的。
如此声明原有玄机,只是我们没看出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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