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岩/文
“创新”,现在几乎是公益领域中最热门的一个词,经常在各种沙龙、论坛、交流会上听到各种人的侃侃而谈。然而,在实际的公益实践中,我们能够看到的成功案例确实不太多。
是一线的公益机构没有创新的意愿和动力吗?显然不是。是他们思维不活跃、能力有局限吗?是,但不全是。
一方面,以满足“个性化需求”为特征的一线机构的工作,需要有对“需求”的辨析及把握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具备不会一蹴而就;另一方面,满足个性化需求的工作资源、工作方法和社会关系的协调等难以使用老办法“一着通吃”,发展出新办法需要做很多的尝试、开拓,还不一定成功;这个过程中衍生或增加的成本由谁来承担,常常困扰着试图“创新”的一线机构。
当试图创新的机构总是面临“后方空虚、供给不足”的情况;当做得越多、“赔”得越惨的情形一再重现;当“我们和困难谁先倒下”的拉力赛只是由一线机构独力支撑……能够成功实现创新的几率不会太高也就可想而知了。
要鼓励创新、支持创新,那么,正视实施创新过程中可能(也许是必然)增加的成本,并恰当地支付这个成本——这个问题不容回避地摆在公益基金会和各类捐助人面前。
从泰安爱艺的案例来看,青川项目的资助人提出的要求无疑是合理的,但和他们为此给一线机构支付的工作成本相比,则可说是相当苛刻。一个人,半年的人力经费,要想满足他们期待的要求,几乎不可能。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不是泰安爱艺使尽浑身解数争取到其他一些特别的帮助,这个项目恐怕早就草草收场了,最终探索出来的那条成功之路也就半途而废。
这个案例,给基金会和各类支持机构的提示是:必须加强自己的工作实感、提高业务能力,恰当评估在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下实施项目的成本,理解一线机构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创新时可能面对的困难和风险,给与积极、到位的支持。其实,创新开拓、注重效果,不仅仅是一线机构的责任。在公益行动中,支持方和实施方的“伙伴”关系,不是一个说辞,它真正体现为公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互相激励,共担风险。那种成本和要求不成比例,“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资助方式,不仅无法催生更多的创新实践,恐怕连做好一般的“大路货”工作都很不乐观。
当“创新”成为公益领域中的共同唿声时,我们希望看到,这种唿声促进公益行动的各方反省自我,改善自我,真正形成高质量的“合力”,为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福祉更有效地做出贡献。(本文作者为一基金会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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