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忽,在2009年10月24日披露的《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将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流通股数据披露有误,将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流通股股数由119,969,291股披露成160,969,291股。本公司于2010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经核实:此次信息披露出错系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在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录入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流通股数据中没有剔除限售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是准确的。本公司已对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差错做出了严厉警告。
本公司董事会向全体投资者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郑重致歉: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将认真吸取教训,将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并按照《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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