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情况
2010年3月25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0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再次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上海路100号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记名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王进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236 人,代表股份数187726783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8.45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数 166192376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2.89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233 人,代表股份数 21534407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5.56 %。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通过现场记名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授权有效期延期6个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660140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99.40 %;
反对 6831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36 %;
弃权 442226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24 %。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20829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98.66 %;
反对 49898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27 %;
弃权 201951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1.07 %。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指派熊杰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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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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