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9年12月24日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并于2009年1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的《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
2009年12月11日,本公司股东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572,46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2%),向本公司董事会提议将以下议案列入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审议《老挝XESET2水电站项目应收帐款买断》的议案(具体议案内容详见2009年1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的《四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列入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补充提示性公告。
北方国际(行情 股吧)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回复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