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2010年3月23日,公司股东福建康田实业有限公司提议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咸阳上林西苑向股东福建康田实业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一项临时提案。
3、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4、列入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8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福州市高桥路26号阳光假日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腾蛟;
6、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1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股份104,096,2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1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告明列的九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04,096,2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04,096,2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104,096,2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04,096,2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4,096,2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04,096,2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法定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4,096,2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4,096,2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咸阳上林西苑向股东福建康田实业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东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建康田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权股份数共为102,583,129万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513,11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2、律师姓名:齐伟、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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