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3月11日在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工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关于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申请1700万美元资金贷款》的决议
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申请1700万美元的境外投资贷款,用于收购日本HOKUDAI株式会社。期限为60个月,将由黄作庆先生以其持有的我公司800万股股票质押担保。相关质押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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