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9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477万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彬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477万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477万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477万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477万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477万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477万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拟定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477万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0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40万元。
表决结果:
同意6477万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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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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