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都漫画 张建辉

国土部公布的广州54宗闲置地33宗限期动工,市国土局表示坚决打击囤地行为
南都讯 国土资源部清查出的广州54宗闲置土地中,已有33宗作出限期一年内动工,“如果再不动工将要求开发商交高额保证金”。昨天,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通报闲置地查处最新情况,指出曾经的“生地”出让所带来的拆迁隐患成为这批闲置地难处置的主要原因,并强调要坚决打击囤积土地牟利的开发企业。
现状:不少闲置地“休眠”17年
日前,国土资源部联手银监会对全国1457宗闲置土地进行清查,其中广州被查的闲置地约有54宗,用地面积接近192公顷。这些闲置地中不少地块的闲置时间已经长达17年,其中很多闲置地增值可能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详细回应了闲置地问题。据介绍,这次披露的54宗闲置土地中,住宅用地(含纯住宅或商业、住宅综合用地)共30宗、用地面积110公顷。
溯因:当初卖“生地”留下隐患
“绝大部分土地闲置不是单一的原因造成的,而是多种原因交错影响的结果,这也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闲置土地处置的难度。”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昨日指出,广州市上世纪90年代出让的“生地”,用地单位在取得相关批文后实施拆迁,但因拆迁户较多,拆迁及回迁面积较大,拆迁难度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块的开发。
这次媒体报道的54宗闲置土地中,位于海珠区江南大道中110号地块便是其中一个例子。按规定,该地块应于2005年3月9日前动工开发,但因该地块上项目属某项目第三期用地,地块涉及39户被拆迁户迟迟未能动迁、安置,因此影响了该地块的开发建设。
处理:33宗地已收闲置费三千万
记者昨日获悉,此次披露的54宗闲置土地,已有33宗用地按《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规定作出限期开发处置,已收取土地闲置费3325万元,其中2宗用地经处置后已动工开发,剩余用地目前正在办理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等动工前期手续。
其余未作出处置的21宗用地,绝大部分属于司法查封、规划调整等非企业原因造成闲置,现正进一步研究确定稳妥处置方式。如越秀区东华西路以南、东濠涌永胜西以东地段二期地块已由司法机关拍卖,并确定新的有实力开发企业。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33宗限期一年内动工开发的地块中,如果再不动工将要求开发商交高额保证金。据介绍,对批准延期的项目,广州将通过签订协议,征收相当于土地价款20%的履约保证金或由用地单位提供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如果交了保证金,再不动工,就要收地。”上述负责人指出。
有回收的闲置地建保障房
市国土房管局昨日还通报,历年来广州通过收回闲置土地或注销用地批文的方式处置闲置土地共1389宗,面积约26.5平方公里。对于符合条件的,以延长动工开发时间的方式作出处置,累计收取土地闲置费达1.3亿元。同时,广州将12宗、面积61.5公顷的已收回闲置土地用作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
市国土局表示,目前,广州市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工作已转入动态实时监控阶段,土地出让后,将对宗地开发建设实行跟踪监管。并通过推行“阳光用地”工程等措施严格防范和打击擅改规划用途、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闲置地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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