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房产税似乎又“箭在弦上”。已经叫嚣了15年的房产税,不知道是不是“狼”真的来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分别出台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而在这些措施中,房产税再次被业界认为是政府最大的“杀手锏”,措施规定: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只是,业内人士却纷纷认为,政府也不会轻易就真的用“王牌”,也只是会不定期的传点风声威慑一下“动荡”的房地产行业。
上海房产税方案或已成型
有业内人士向网易房产表示,房产税开征是必然,只是时间点的问题。该人士透露,上海等部分城市开征房产税的征收方案,或许已经有眉目。
国务院在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首次提出了“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目标,这被作为政府将开征房产税的一个明确信号。
事实上,早在今年5月份,网易房产便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上海房产税政策已经上交至国务院审核。
6月中旬,有媒体报道称,国家税务总局一位权威人士近日透露,有关部门确实已经收到重庆、上海等城市房产税收方案,但目前仍处于讨论阶段,暂时还没有时间表。
4月8日,针对风传的上海开征保有税传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做出回应:“在房产保有阶段征税,要经国家层面定,地方应贯彻执行好。如果有关部门正在做一些研究也是完全正常的。”
回应同时称,上海一定会坚决贯彻国家的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坚持“三个为主”的原则。房管部门虽不是税收征管的主管部门,但如果政策出台,我们会积极配合贯彻落实好。
中小投资者最受伤?
也有知情人士向网易房产透露,房产税定性为投资性购房,对购房套数、面积都有一定的考量标准。与此同时,通过相关领导层及既往的政策风向来看,如果政策不发生重大转变,自住购房者缴纳保有税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网易房产在梳理保有税政策历程时发现一个很有深意的词汇——“非营业的房产”。而这一词汇出现在1986年版的保有税免征类型中。如果从字面含义来看,也就是说,只要是不用做经营用途的房产,就可以免征营业税。
198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换而言之,如果政策主基调不变,那些“以租养房”的中小型投资者,可能会受到较大的冲击。而对于实力相对雄厚的投资者而言,更多看重的是物业未来的升值空间,而不是租金收益。
不过,网易房产仍然认为,保有税短期开征的可能性不大。毕竟,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楼市依然是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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