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王莹“名下已经没有房产,不再是限外令针对的对象,过户还会受影响吗?”香港籍身份的宋女士2008年在深圳购房,却因“限外令”无法过户,遂将在深唯一房产出售,但仍担心是否能成功寻求过户。深圳市国土部门回应,若其名下已没深圳房产,不会影响其过户。
不过,深圳9月30日紧急出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新政策,其中规定:“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那么,港籍居民不具备上述条件是否就不能在深购房呢?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说,宋女士购房在“限购令”出台前,且其名下已没房产,应当不存在过户问题。而对于其他港澳居民来说,若是按相关政策,应当理解为此前对境外人士在深购房已有政策。
名下有房产过户失败
2004年,宋女士从北京移民香港,以内地身份证在深圳南山购买一套小区房。2006年,拿到香港身份证后,宋女士2008年6月看中罗湖区木头龙社区的移动房产,全额支付54万多元房款,买卖双方还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及《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并在深圳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但在双方过户时,宋女士遭遇麻烦,由于其是港籍人士,且名下已有一套房产,被拒绝办理过户。深圳国土部门透露,宋女士购房期间深圳出台房地产政策中有“限外令”规定:2007年7月深圳出台规定,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深圳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时,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宅类商品房。
为购买新房先卖旧房
虽然对于自己被拒绝过户存在不解,但为了能顺利买到木头龙小区这套房产,她去年4月份将位于南山另一套房产出售,也是其名下唯一房产,不料卖家以不配合过户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为此,宋女士委托律师向深国商发出律师函,今年5月向罗湖法院提起诉讼。
现在,宋女士仍担心因过户而无法购房。对此,多名房地产业内律师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认为,按“限外令”规定,港澳人士可以购买一套房产,而宋女士名下已无房产,应当不存在过户政策问题,问题关键在卖方如何履行合同。随后,南都记者致电深圳市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若宋女士其香港身份证下无深圳购房记录,应不存在无法过户问题。(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南都网)
■追问
港人不解相关政策
能否继续在深购房
不过,深圳10月1日开又始执行“限购令”新政,其中“能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的规定让不少港澳籍人士感到疑惑。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对深圳户籍人士和非深圳户籍人士购房条件作出说明的同时,新政在对港澳等境外居民购房表述上仅一句话,“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相关政策是什么政策呢?若按此前政策意味着我们还可以在深圳买自住房,如果按深户和非深户说法,似乎又连一套房都买不了。”南都记者通过地产中介联系到此前准备在深圳购房的香港市民黄先生。
黄先生说,他对新政非常关注,按照他的理解,相关政策应该是此前深圳出台的那么,港籍民居能否在深购房产?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认为,其他港澳居民究竟能否在深圳购房,如果按相关政策,应当理解为此前对外籍人士在深购房的已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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