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财政和国土部门获悉,本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的意见》,规范土地出让价格管理,严禁低价出让土地以及以各种形式减免土地出让金。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名义减免土地出让金、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
《意见》规定,本市土地出让前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采取集体决策的方式对评估结果进行确认,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标准不得低于评估确认地价。本市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一律不得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价标准。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不得以协议方式供地,严禁低价出让土地。
从市财政和国土部门获悉,本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的意见》,规范土地出让价格管理,严禁低价出让土地以及以各种形式减免土地出让金。
《意见》规定,本市土地出让前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采取集体决策的方式对评估结果进行确认,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标准不得低于评估确认地价。
凡本市土地受让方,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的90日内缴齐土地出让金,逾期未缴齐的,合同自动解除,已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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