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一名中年男子在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校门口持刀连续刺杀等待进入校门的小学生,造成8名学生死亡,5名学生重伤。
4月20日上午10时左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对郑民生故意杀人上诉一案做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此前一天,被害的13名学生中,有8名受害人家长和学生向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递交8份诉状,状告受害学生所在学校南平市实验小学保护学生不尽责,8份诉状要求学校共赔偿530余万元。
8份诉状中,4名死亡学生家长均要求学校赔偿90万元左右,包括赔偿金、丧葬费、家长的误工费、住宿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4名受伤学生家长则索赔医疗费、护理费、家长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为36万-46万不等。
作为该案代理律师,著名公益律师郝劲松等5名北京律师组成律师团已到达南平,他们将为该案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郝劲松认为学校存在明显的过错,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南平实验小学的管理过错为郑民生提供了作案的机会,激发其犯罪意念,客观上也扩大了犯罪的后果。第二,学校安保存在巨大漏洞,在突发的暴力事件面前,学校不能为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人身安全保护。
郝劲松还建议,面对日益尖锐的校园安全事故,我国《校园安全法》亟待建立,可以借鉴加拿大、美国等中小学校园管理,专门专门派驻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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