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8日是阳历一年中的第362天(闰年第363天),离全年结束还有3天。按说这是个好日子,辞旧迎新嘛。但在民国期间各年12月28日的新闻中,记者发现,越是到了年关,越是事故的高发期。交通事故、火灾、凶杀甚至连婚外情的发生率都高于以往。就在记者细读这些新闻的时候,还有个意外发现:这一天的案件调查中,女子警察的身影屡屡出现在事故的现场。毫无疑问,民国时期是有女子警察的,但具体有多少女警?她们都承担什么样的工作?这些细节却鲜为人知。翻开旧闻,细细揣摩,12月28日这天,这些英姿飒爽的女子警察,都在忙什么呢?

民国二十年(即1931年)12月28日的下关码头风大水急,27岁的戴仁海坐在那里郁郁寡欢。五天前,戴仁海那21岁颇具风姿的老婆郑氏突然失踪了。
戴仁海是江浦人,原本和郑氏在家务农,因为上年收成不好,于是相伴来到南京谋生,居住在水西门外西街南伞巷小庄子二十三号。戴在下关码头做苦力,收入还不错,郑氏就在家操持家务。小两口的日子过得和和睦睦的。
在他们的邻居中,有个淮阴人叫郭振兴,因为家中排行老大,人称郭老大。郭老大住在二十六号门,靠拉黄包车谋生。他还有两个弟弟,兄弟三人经常到戴家闲谈。郭老三见郑氏举止风流,早就垂涎不已,只要戴仁海出去工作,他便来找郑氏聊天,时间长了竟发生了暧昧关系。
这年12月23日,郑氏忽然携带衣物等物,私行逃走。戴仁海四处寻找,发现郭老三也不知去向,心里顿时明白了。他当即将左邻右舍喊出来向郭振兴理论,郭自认理亏,当时就答应代为寻找交还。但人海茫茫,到哪里去找?
就在28日这天上午,戴仁海再与郭老大理论时,郭则置之不理。于是,当天下午六点,戴仁海便到管区第五分驻所控告郭振兴串拐。接待他的是位女警察,她简单地将事情询问了一遍,即将二人送往第七警察局,由该局局员王光黄审讯。戴仁海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知警察,但郭振兴辩称,郭老三早就与他分家另居,其下落自己实在不知。双方各执一词,火药味甚浓,女警员在里面不停地充当“和事佬”。最后,警局认为,郭老三奸拐有夫之妇,属于违法;郭振兴是否有串拐情事,未便臆断,遂将二人一并送往警察厅讯办。

民国二十一年(即1932年)12月28日,天气阴冷。
中午时分,缩着脖子的老汉李某把手伸到袖子里,用胳膊肘撞了撞位于中正街(今太平南路)小火车终点站万寿宫附近申记纸烟店的木头门,门内无人响应。老汉加大力气,木门发出沉闷的响声,依旧无人回应。这时,又过来几位买烟的老人,他们大着嗓门喊了几声,觉得不对劲,商量了一下,便合力撞开了门闩。顿时,一股热气裹着血腥味扑鼻而来。老人们一看,屋里的地面上、墙上溅着大片的血迹,烟店的老板刘达青歪倒在床上,更多的血液已被棉被吸入。更令人恐惧的是,他的身上插着两把尖刀。
回复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