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计划”是中央实施的一项解决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师资问题的特殊政策。根据政策规定,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计划”教师的工资性支出。设岗县财政负责落实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津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但河南省的一些特岗教师反映,特岗教师的社会保障等待遇没有落实,难以享受正式教师的同等待遇。(10月8日《中国青年报》)
西部商报讯 河南这些特岗教师的境遇,正是国内对待教育的一个缩影。按照一些特岗教师的说法,他们工资待遇只有每月1700多元,除此而外,由地方政府落实的津贴、社保等待遇都没有落实。与待遇相对应,学校非常欢迎特岗教师,一些学校还安排特岗教师较其他教师更为繁重的教学任务。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此的说法是,特岗教师虽然没有落实社保等待遇,但工资比其他教师高,当地普通教师平均工资在1100元左右,而且特岗教师流动性大,因此没有落实社保待遇。
无论地方政府解释得如何“合理”,都不能否认一点,不落实特岗教师的待遇,不合政策,是政府失信,没有充分尊重特岗教师的权利。这种态度折射出,一些地方将特岗教师当“临时工”对待。河南这些特岗教师的境遇,并非个别现象,在许多地方,特岗教师待遇都存在被打折的现象。一些地方之所以对特岗教师政策打折,恐怕与特岗教师的命运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有关。所谓特岗教师,就是聘用期三年的教师,三年期满后考核是不是合格,能不能留下来成为正式教师,都得当地政府批准。
设立特岗教师的初衷,是为了解决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师资问题。但义务教育的师资真的很难解决,非得通过设立“特岗”的方式?国内每年有大批高校生毕业后难以就业,只要想解决师资问题,人才资源方面不存在任何问题,肯定有大批青年学子愿意到农村学校任教。而且中央财政设立了专项资金,应当说不存在资金问题,既然如此,为何不能根据需要招录和解决师资问题?莫非设立特岗教师,就是想源源不断地“临时性”地使用人才?从政策的设定来看,似乎不是如此。如果临时性地使用人才,不仅造成成熟人才的浪费,还让一些学子在三年中处于前途不明状态,学校对教师的管理也处于临时性状态,学生受教育也没有连续性,不利于学生的培养。既然这个政策对特岗教师、学校、学生都存在诸多不利,何必绕这么一个大圈子设立“特岗”,何不根据需要一次性解决呢?
总在说“再穷不能穷教育”,总能说出许多教育塑造未来的微言大义。但在制订政策的时候,却总是穷了教育。且不说教育经费达不到GDP4%,在教师问题上,就曾经让许多代课教师“临时性”教书育人,现在代课教师清退了,又来了“临时性”的特岗教师。特岗教师,确实很像过去的代课教师,只是待遇上有所提高,但在“临时性”上,恐怕是一脉相承。如果塑造未来的教育事业总让“临时性”人才去解决,去奉献,不仅一些个人的前程会被耽误,教育大业也会被耽误。有些人对此恐怕还会拿出“发展有个过程”、“财政困难”之类的套话来应对。当豪华政府办公楼在各地早就拔地而起,“三公”消费一直难以治理,而财政收入总在超GDP递增的时候,这些说辞只会让人感觉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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