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今天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部门逐一解读七号出台的十二条进一步加强上海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的最新措施。
这次上海出台的房产新政十二条提高了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门槛和首付比例,统一对第三套房贷款说不,还首次动用了限购的行政手段,规定本市与外省市家庭只能新购一套房,否则不受理房地产登记。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刘海生说:“这是一个行政手段,你不用银行贷款也限制,主要是针对投资、投机性炒作。如果房产企业、中介机构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将限制其登记,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房产企业、中介机构承担。”
同时,上海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各项准备,建立上海房屋状况信息中心等基础性工作已经完成。此外,上海与房价挂钩提高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将动迁安置房锁定期由五年缩短到三年,提高了商品房预售标准,同时今后五年新增一百万套保障性住房,今年完成一千一百公顷住房供地。
上海房产新政策多处使用了“暂停”、“暂定”等字眼,刘海生表示制定政策时并没有取消时间的考虑,何时取消必须具备一定条件:“首先看需求状况,还要看上海房地产市场发展,价格能否控制住,或者说是否有其他更好的手段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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