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上海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沪籍居民和非沪籍居民在一定时期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这是继北京、深圳和厦门后,第四个正式发出“限购令”的城市。
从这四个城市的“限购令”看,上海、北京和厦门的大同小异,都是对新购套数进行限制,而深圳则明确规定,有深圳户籍的总共可以购买两套房,没有深圳户籍的只能购买一套房,可算“限购令”里最严的了。但讽刺的是,在国庆黄金周期间,北京、上海的楼市基本冷冻,而深圳的成交量却依旧高企,被视为猛药的“限购令”并未让楼市立即退烧,实属政策的尴尬。
应该说,自9月29日中央发起第二波房地产调控,地方随即跟随,无论是信贷,还是“限购”,都可谓严上加严,然而,房地产股却似乎弹冠相庆,迎来大涨,各地楼市尽管成交清淡,但也冷热不均,原因何在?
以上海的政策为例,政策总体给人的感觉比较软,表现在,其一,限购令规定上海和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上海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但这并不新鲜,北京、深圳和厦门已经开始实施;其二,对各界非常关注的房产税,上海新政并没有明确具体的内容,只是提出将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让外界期待上海率先出台房产税的希望落空。因此,上海房产新政总体内容并没有超出9月29日中央有关部委出台细则的政策范畴,并没有像外界预料的有极强杀伤力,政策本身相对而言,仍以温和调控为主,无论是差别化的信贷政策,还是行政性限购住房套数,在全国不会成为最严厉者。再比如,土地增值税普遍依然实行2%的预征,而只有价格明显超过上一年的均价的,才给予惩罚性的5%的预征,而并没有强调在预征之后按照实际的价格汇算清缴,这使得土地增值税本身的威力大打折扣;还有,在土地供应政策上,再次强调了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但这个政策具体怎么样保证执行到位,并没有明确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具体执行仍然留下了很大的疑问。
除了政策“软”之外,外界对“限购令”等政策的执行力似乎失去了足够的信任和耐心。评估政策的实际效用,最重要的还是要看政策的执行力,再严厉的政策,如果不执行就形同虚设。而事实上,自4月17日国务院“十号文”出台之后,中国房地产市场并没有出现预期的调控效果,房价坚挺,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政策本身缺乏执行力。无论是4月17日的“十号文”,还是9月29日有关部委出台的第二波调控政策,严厉程度实属罕见,但对于未来的执行力,大家依旧信心不足。从中国房地产市场历次调控的经验看,从来都不乏政策,但政策的落实因为开发商等的对抗而乏善可陈。4月17日“十号文”出台之后,出台实施细则的少而又少就是明证!
正因为如此,似乎严厉的“限购令”在外界看来就成了纸老虎,况且限购的政策不可能长久,厦门明确规定的期限是12月31日,作为一项特殊的行政措施,本身的有效期限就短,再博弈一段时间,药效基本就过去了,期待限购能够给房地产退烧,并且将其作为最重要的药,显然是不现实的。
房地产调控是持久战,是一场拳击赛,总共12个回合,而不是一个回合,要看最后的结果而不是第一个回合的表现。因此,黄金周的惨淡成交并不能代表政策已经立竿见影,在第一个回合之后,政策必须连续出拳,并且用不同的组合拳,否则,就会被随时“击倒”。考虑到中国房地产的惨烈博弈,对这场拳击赛,我们真的不要期待可以将对手击倒,能够最后以“点数”惨胜,则已经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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