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出台之后,9月30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没有备案登记或者没有过户、目前已有两套房的家庭,这种情况怎么办?已有两套房的家庭,将手上一套房卖掉,是否可以再买一套房……
对一些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昨日分别致电市规划国土委房地产业处和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严格、认真地按照“限购令”有关规定执行。
当然,这一政策会涉及到很多具体的问题,有关方面一上班就已开始着手进行研究,至于将来是以细则还是操作规范等何种形式出台,目前还在讨论。
此前,“限购令”出台之后,市规划国土委对节日期间备案和过户购房案例进行了抽查。在抽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购房人不符合通知要求。
为此,该委于10月5日曾发布特别提示,要求广大市民在购房前,一定要认真核实自身是否符合通知所规定的条件,对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并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前,务必认真核实自身情况,按照规定条件购房,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特别提示还强调,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在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时,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核查购房人所提交的户籍、婚姻情况等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购房条件,不予办理备案及登记过户手续。
有关人士表示,因深圳市“限购令”对家庭成员的认定和核查、离婚后新家庭的认定、家庭成员申报材料以及虚假申报的处罚等尚未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期待“限购令”的相关实施细则能够尽快出台,切实保证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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