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胎教育儿网
医生常会遇到一些孕妇咨询,在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的情况下服用了某某药物,要不要紧?怀孕后由于生病使用了有损胎儿的药物,对胎儿有什么样的影响,应该继续妊娠还是终止妊娠?
专家对这一问题的观点是:即使是一些普通老药,对胎儿的影响迄今也不能完全肯定。胎盘的屏障作用可以阻止某些有害的药物大分子进入胎儿的血液循环,因此,药物对胎儿的实际致畸作用及潜在影响,是难以准确估计和预料的。
但是,可以从服药时间及有关症状来加以考虑。一般而言,服药时间发生在孕3周(停经3周)以内,称为安全期。此时囊胚细胞数量较少,一旦受有害药物的影响,细胞损伤则难以修复,不可避免地造成自然流产,不必为生畸形儿担忧;若无任何流产现象,一般表示药物未对其造成影响,可以继续妊娠。
孕3~8周内称高敏期,是胚体的主要器官分化发育时期。此时胚胎对于药物的影响最为敏感,致畸药物可产生致畸作用,但不一定引起自然流产。此时应根据药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有关症状加以判断,若出现与此有关的阴道出血,不宜盲目保胎,应考虑终止妊娠。
孕8周至4~5个月称为中敏期,此时为胎儿各器官进一步发育成熟时期,对药物的毒副作用较为敏感,但多数不引起自然流产,致畸程度也难以预测。此时是否终止妊娠应根据药物的毒副作用大小、有关症状、今后生育情况、生病儿的社会心理因素及家庭因素等全面考虑,权衡利弊后再行决定。继续妊娠者应在妊娠中、晚期做羊水、B超扫描或胎儿镜检查,若是无脑儿、嵴柱裂等畸形儿,应予引产;若是染色体异常或先天性代谢异常,应视病情轻重,或及早终止妊娠,或给予宫内治疗。
孕4~5个月以上称为低敏期,此时各脏器基本已经发育完成,对药物的影响敏感性较低,用药后不常出现明显畸形,但可出现程度不一的发育异常或局限性损害,如眠尔通引起胎儿生长发育迟缓,氯霉素引起肝损伤,苯巴比妥引起脑损伤,链霉素、卡那霉素、奎宁、奎尼丁引起耳聋等,因此也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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