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委获悉,北京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即将正式出台。近日,市教委根据纲要精神修订了《北京市区(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专项督导评价指标体系》。“控制学校适度规模,严格控制校内班级规模,公办学校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公办学校不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加强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做好小升初衔接工作”等都将成为督导检查的内容。
据了解,市教委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本市教育发展纲要精神,组织专家修订了《北京市区(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专项督导评价指标体系》,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相关专家分年度对区县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进行专项督导。
督导体系包括“组织领导”、“队伍建设”、“教育管理”、“学校布局和办学条件”、“经费投入与管理”五大项内容。多项督导内容都体现了实行教育均衡的决心。
其中,在“教育管理”分项督导内容里,市教委要求各区县规范办学行为,公办学校不得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并且要控制学校适度规模,严格控制校内班级规模。提出“对现有超大规模学校,采取有力措施,控制规模,向适宜规模过渡”。
市教委要求落实学校主要项目达到新颁办学条件标准,制订逐校达标时限。同时还特别提出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研究,市教委将检查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的建设情况,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是否得到提高。
北京还将进一步整合区域内教育资源,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城镇办学困难学校辐射。在督导内容中,“城镇小学校长与农村校、城镇相对薄弱校的交流得到落实”;“城镇优秀教师支援农村学校、城镇困难学校等措施得到落实”,都成为督导的重点。(记者李莉)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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