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6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末,我国外债余额为4286.47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其中,短期外债余额为2592.59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60.48%,比2009年9月末上升3.09个百分点。
按可比口径计算,截至2009年末,中长期外债余额为1693.88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39.52%;短期外债余额为2592.59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60.48%。
2009年,我国新借入中长期外债224.45亿美元,比上年减少138.62亿美元;偿还中长期外债本金341.86亿美元,比上年增加108.95亿美元;支付中长期外债利息36.29亿美元,比上年减少5.25亿美元。
目前短期外债以贸易信贷为主。短债余额中,贸易信贷余额为1617亿美元,占短期外债余额的62.37%;登记短期外债占37.63%。
外汇局表示,据初步计算,2009年我国外债偿债率为2.87%,债务率为32.16%,负债率为8.73%,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为10.81%,均在国际标准安全线之内。
2009年度,外汇局共核定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329亿美元,同比增长12%,同时明确规定中、外资金融机构应将年度指标增量部分全部用于支持境内企业进出口贸易融资。
不过受人民币升值预期影响,短期境外资本不断流入境内,表现在外债上就是短期外债的大量增加,短债占比上升也表明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仍存在较大潜在风险。
从债务类型看,以国际商业贷款为主。2009年末,国际商业贷款余额为1986.49亿美元,占登记外债余额的74.42%;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余额为682.98亿美元,占登记外债余额的25.58%。
从币种结构看,以美元债务为主。在2009年末的登记外债中,美元债务占67.76%;日元债务占11.89%;欧元债务占6.38%;其他债务包括特别提款权、港币等,合计占比13.97%。(卢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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