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出通知,正式批准设立沈阳经济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经报请国务院同意,批准设立沈阳经济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并要求该试验区著力著力处理好资本密集型产业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关系,实现技术进步和扩大就业的有机统一;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相互促进,率先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为在东北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发改委下发《关于批准设立沈阳经济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要求开展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要按照新型工业化关于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要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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