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包括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建交委等八部门对7日晚间发布的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沪十二条”)进行了专题解读。
为房产税做前期准备
最近,上海市政府已经批准成立了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称,此举就是房产税改革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沪十二条”的第五条称,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上海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虽然税收立法权在中央,地方只能去执行,但刘海生也表示,作为特大型城市,鼓励市民住房的和理性消费,控制投资性抑制投机性的需求,也是上海本身的需要,上海也有一定的基础条件。“所以这一条表明上海的积极态度,一旦国家政策明确,我们可以加快推进,目前也在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虽然并未更多透露房产税的相关信息,不过刘海生还是表示,政府已经做了一些前期基础性工作,比如上海市政府已经批准建立了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通过这个中心,可以搜索上海目前所有的房屋状况信息,进一步健全对房屋权属等的监管。
目前上海市已经有了上海市房地产信息中心,掌握了上海市所有房屋信息,支撑着上海市的房地产交易信息和登记信息,虽然也可以进行搜索,但大规模搜索也会影响房地产信息中心的正常运作。而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刘海生表示,则是一个搜索系统。
限购放宽看3条件
“沪十二条”中被认为最重要的限购,暂定上海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上海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房),此举被普遍认为将对成交量产生较大影响。9月29日国家五部委文件中重申,对房价过高、地价过高、涨价过快地区,可采取临时性措施限定购房套数。刘海生表示,考虑到上海符合“两高一快”地区,特别近几年非户籍人口增长较快,非户籍人口购房已占到总量的25%左右,加上上海土地供应趋向紧缺,所以制定这条“限购”细则。
此前包括北京、厦门、深圳都已经采取了限购的临时性举措,不过只有厦门规定的明确的截止时间。刘海生在回答《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限购只是行政手段,而市场调控还是应该更多利用金融、税收等手段,因此限购只是“暂定”,未来何时放宽,则要看条件。“首先看市场供需状况,还要看上海房地产市场价格是否能控制住,还要看我们是否有更好的办法。”刘海生表示,下一步还将要继续深化研究。
增加土地供应
为了增加供应,“沪十二条”将动迁安置房的上市交易期限从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3年,据悉,目前上海的动迁安置房已满3年的共有13.6万套,不过目前并不清楚会有多大比例进入市场。
不仅如此,今年上海还将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以确保完成上海市2010年度住房供地1100公顷的计划目标,同时积极开展大型居住社区土地储备工作。刘海生表示,上海市政府已经规划了23块土地来建大型居住社区,共105平方公里,其中可用于住宅建设的40平方公里,可以建设住宅8000万平方米。目前已经启动了13块,共55平方公里,其中住宅用地20平方公里,可建住宅4000万平方米,绝大部分是建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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