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会议在推动成立一个新的气候基金方面更进一步。”联合国最高气候官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执行秘书克里斯蒂安娜 菲格雷斯(Christiana Figueres)10月9日对本报记者表示。
菲格雷斯表示,在长期资金支持问题上,目前各方已“非常接近于”同意设立一个气候基金。
所谓新的气候基金,解决的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的管理问题。目前,该新气候基金的资金来源尚未落实,何时能够成立依然未知。
“气候基金应从发达国家从公共财政起步,以公共财政撬动私人资金。”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区首席代表、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邹骥对本报记者表示。
对于气候基金筹集方面的研究,由联合国秘书长召集的筹资问题咨询小组开展工作,该小组的任务是,该小组报告将于今年10月29日提交联合国秘书长。
根据国际扶贫与发展组织乐施会报告,截至目前,全球专注于气候的基金已超过20只,但少于十分之一的气候基金被专项用于适应问题,而且,资金的使用情况缺乏透明度。因此,发展中国家坚持应该放在UNFCCC框架之下,而不能单纯交由世界银行管理。
各方就气候融资分歧明显
南方中心顾问Martin Khor指出,气候融资成为天津会议中的亮点,但各方分歧依然明显。
事实上,此次气候融资方面的对话延续了“巴厘路线图”和去年年底的哥本哈根大会。“巴厘路线图”规定了资金机制的目标,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加强资金供应,促进后者的减排和适应行动。
到了哥本哈根大会,发达国家在《哥本哈根协议》中承诺,在2010年到2012年之间,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亿美元的快速启动资金;到2020年,每年帮助发展中国家筹集1000亿美元的长期支持资金。
然而,《哥本哈根协议》并非UNFCCC的正式文件,只是一个政治共识。怎样在UNFCCC下建立资金机制,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新加坡气候谈判团首席谈判代表Burhan Gafoor在天津会议上称,资金、技术以及能力建设草案小组,一直在处理建立新基金、新机构以及快速启动资金的问题。
一个全新气候基金的设立迫在眉睫。尽管各方已经初步达成共识,但在气候融资方面的分歧依然明显。“分歧在于时间、标准、透明度、管理架构等方面,比如各方是否同意气候基金的管理架构在UNFCCC。” 乐施会政策倡议经理苏培健对本报记者表示。
发展中国家希望在UNFCCC框架下建立资金,使用权在UNFCCC,管理机构可以采取公开竞标的方式选取管理机构;而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欧盟希望基金由世界银行管理,这就意味着资金的使用权可能会落在联合国手里。
而NGO“第三世界网络”主任徐玉玲(Yokeling Chee)认为,从全球环境基金的教训看出,只要控制权在世界银行手里,基金就难有作为。
乐施会报告指出,全球49个最不发达国家只从已有的全球环境基金(GEF,由世界银行管理的环保基金)获取了约八分之一的拨款,即35亿美元拨款中的4.5亿美元。
此外,分歧还体现在MRV方面,包括发达国家提供资金的MRV与发展中国家减排的MRV。发达国家认为如果给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发展中国家减排就要执行MRV;而发展中国家则认为,发达国家提供的气候资金也要MRV,防止“新瓶装旧酒”。
求解资金“落地”难题
全新气候基金能否设立还不得而知,气候资金的来源是关键。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资金应从发达国家的公共财政中来。但发达国家往往以在财政上“捉襟见肘”为由,采取了消极的不作为态度。因此,邹骥建议,要以公共财政撬动私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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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共识:拟设全新气候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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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z20092010-10-12 02:31:12 发表
“首先应解决的一个问题是 钱从哪里来 ,没有钱的话都是在画饼充饥、水中捞月。所以,我认为这就是哥本哈根会议在气候问题上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原因。”邹骥说。
邹骥指出,发达国家可以拿出一部分公共财政成立基金,这个基金可以和风险市场嫁接。给私人企业的投资者更多的动力和更多的优惠条件,使他们把资金投到清洁技术、清洁生产和低碳生产里去,还可以把资金投入碳市场。
“应该从一开始就要引入所谓的PPP模式,即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这个关系最本质的体现,就是把公有资金和私人资金建立起某种合作关系。”邹骥说。
事实上,UNFCCC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AWG-LCA)长达70页的谈判案文中, “资金、技术以及能力建设”章节中关于资金来源的备选方案中,也谈到了私人资金,只不过几乎布满了中括号,中括号里罗列的是各方的不同立场和观点。
对气候资金的来源,乐施会提议,可由银行征收全球金融交易税,对国际航空及航运业订立碳排放贸易制度,使用“特别提款权”发行“绿色债券”等。
然而,人们真正想看到的是资金“落地”。一位专家指出,即使气候资金进入发达国家政府预算,还必须经过议会的批准,这个程序时间通常非常长,即使议会批了,也要关注资金实际到位时间,而且资金一般不会一次到位。
所以,各方对《哥本哈根协议》中发达国家承诺的“快速启动资金”翘首以待,2010年已经过去9个月了。尽管联合国官员不久前声称,发达国家已经筹到约28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但是根据英国NGO组织World Development Movement于9月底发布的报告,只有39亿美元实际到位。
对气候资金的来源,乐施会提议,可由银行征收全球金融交易税,对国际航空及航运业订立碳排放贸易制度,使用“特别提款权”发行“绿色债券”等。
然而,人们真正想看到的是资金“落地”。一位专家指出,即使气候资金进入发达国家政府预算,还必须经过议会的批准,这个程序时间通常非常长,即使议会批了,也要关注资金实际到位时间,而且资金一般不会一次到位。
所以,各方对《哥本哈根协议》中发达国家承诺的“快速启动资金”翘首以待,2010年已经过去9个月了。尽管联合国官员不久前声称,发达国家已经筹到约28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但是根据英国NGO组织World Development Movement于9月底发布的报告,只有39亿美元实际到位。
(实习记者方艳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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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骥指出,发达国家可以拿出一部分公共财政成立基金,这个基金可以和风险市场嫁接。给私人企业的投资者更多的动力和更多的优惠条件,使他们把资金投到清洁技术、清洁生产和低碳生产里去,还可以把资金投入碳市场。
“应该从一开始就要引入所谓的PPP模式,即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这个关系最本质的体现,就是把公有资金和私人资金建立起某种合作关系。”邹骥说。
事实上,UNFCCC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AWG-LCA)长达70页的谈判案文中, “资金、技术以及能力建设”章节中关于资金来源的备选方案中,也谈到了私人资金,只不过几乎布满了中括号,中括号里罗列的是各方的不同立场和观点。
对气候资金的来源,乐施会提议,可由银行征收全球金融交易税,对国际航空及航运业订立碳排放贸易制度,使用“特别提款权”发行“绿色债券”等。
然而,人们真正想看到的是资金“落地”。一位专家指出,即使气候资金进入发达国家政府预算,还必须经过议会的批准,这个程序时间通常非常长,即使议会批了,也要关注资金实际到位时间,而且资金一般不会一次到位。
所以,各方对《哥本哈根协议》中发达国家承诺的“快速启动资金”翘首以待,2010年已经过去9个月了。尽管联合国官员不久前声称,发达国家已经筹到约28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但是根据英国NGO组织World Development Movement于9月底发布的报告,只有39亿美元实际到位。
对气候资金的来源,乐施会提议,可由银行征收全球金融交易税,对国际航空及航运业订立碳排放贸易制度,使用“特别提款权”发行“绿色债券”等。
然而,人们真正想看到的是资金“落地”。一位专家指出,即使气候资金进入发达国家政府预算,还必须经过议会的批准,这个程序时间通常非常长,即使议会批了,也要关注资金实际到位时间,而且资金一般不会一次到位。
所以,各方对《哥本哈根协议》中发达国家承诺的“快速启动资金”翘首以待,2010年已经过去9个月了。尽管联合国官员不久前声称,发达国家已经筹到约28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但是根据英国NGO组织World Development Movement于9月底发布的报告,只有39亿美元实际到位。
(实习记者方艳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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