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编号:2010—023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20 号文核准,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1,7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59,286,330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021号”《验资报告》。
一、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内容,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2010年下半年发展计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计划使用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此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范围也包括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需流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保荐人、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况,并承诺使用期间及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二、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压力,实施后联信永益约减少财务费用支出109.35万元,并且未违反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联信永益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华龙证券同意联信永益实施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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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
2 回复: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
jdlp10122010-10-13 02:25:31 发表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编号:2010—023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20 号文核准,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1,7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59,286,330元。
一、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内容,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2010年下半年发展计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计划使用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况,并承诺使用期间及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二、保荐机构保荐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压力,实施后联信永益约减少财务费用支出109.35万元,并且未违反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监事会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回复该发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20 号文核准,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1,7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59,286,330元。
一、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内容,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2010年下半年发展计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计划使用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况,并承诺使用期间及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二、保荐机构保荐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压力,实施后联信永益约减少财务费用支出109.35万元,并且未违反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监事会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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