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延长玉树地震灾区群众生活救助时间,延长期为3个月,即从今年10月15日至2011年1月15日结束。
据了解,青海延长地震灾区群众生活救助时间,主要考虑到玉树灾区受灾面大、灾区群众生活困难以及即将面临过冬采暖等问题。延长后续生活救助期间,受灾群众可领取基本生活补助金,标准为:10月15日后第一个月每人每月补助300元,第二个月补助200元,第三个月补助100元。不再发放成品粮。另外,青海省还就灾区群众过冬棉帐篷发放工作做了安排。除结古镇地区集中搭建外,其它受灾乡镇按城乡居民住房重建户数每户1顶发放,维修加固户不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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