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建设的公共租赁房中,将划定一定的房源用作老年公寓。昨日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大四届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中,市民政局在答复代表建议时表示,将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提供补贴,特区内每张床位可获万元。
深圳目前60岁以上的户籍人口已超12万,非户籍老年人口超40万,预计到2010年,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突破60万。加快养老服务机构规划成为一个重要社会课题。
民政局在答复人大代表相关建议时表示,深圳现有公办福利机构包括市、区福利中心和敬老院只有25家,民办福利机构4家,床位共2797张,已经不能满足自愿去福利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数量。按照相关规划,市民政局已经与国土规划部门协调,将把机构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纳入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在日后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中划定一定比例的房源,用作老年公寓,并争取将养老服务的投入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据透露,为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市民政局将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对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新建、扩建的民办福利机构,每新增1张床位,特区内自有产权的资助额度为每张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10000元,特区外一次性建设补贴7500元,特区外非自有产权的资助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5000元。
此外,正式营运的社会福利机构,按照连续入住3个月以上的服务对象实际占用床位数,给予资助,每月每张床位资助120元。目前,相关办法已经上报市政府。
在代表反映的公共标识的整改建议上,市政府也已经开始开展全市公共标识设置工作,全面规范深圳指路系统相关标志牌,预计在今年年底之前将全部完成整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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