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安颖
10月9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实施《电话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和《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对互联网和电话销售彩票的审批管理、销售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管理等方式做了明确说明。
电话网络售彩明确资金门槛
据观察,与今年8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两个《暂行办法》正式版本变化不大:电话售彩合作单位、电话代销者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网络售彩合作单位、互联网代销者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无论是电话售彩还是网络售彩,都需经过财政部批准;彩民有唯一的、限彩票购买者本人使用的投注账户。《暂行办法》还禁止将电话销售彩票系统以任何方式与互联网联结销售彩票。网络售彩注册资本的门槛相对较高,这将使过去上百家网站销售彩票的情景成为历史,一些规模小的网站无疑会出局。
彩民合买彩票不再明令禁止
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合买彩票被明令禁止:“互联网代销者不得提供合买、有偿荐号、有偿缩水服务”。而在10月9日公布的正式的办法中,已经不再有此硬性的规定。有关业内人士认为,“合买”应该是获得了财政部的允许,而“有偿荐号、有偿缩水服务”,由于容易被一些人利用这一手段骗财,所以估计财政部不会突然放开这个“口子”,预计近期还会出文予以明确。
国家级互联网销售系统将出现
另外,《暂行办法》还规定,两个国家级彩票中心(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中国体育彩票发行中心)需要各自搭建一个“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系统”。这个系统具有管理和销售两个功能,彩民的所有注册资料,购买信息,资金存储和奖金划拨,都将在这个平台上完成。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新规定将彻底改变目前国内的互联网销售的现状,因为在现行的互联网彩票销售企业中,以上提到的诸如彩民注册信息、购买信息、资金存储和奖金划拨信息等,都存储在自己的互联网平台上,确实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因此,这一新规实际上是推动了国家级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系统的出现,对彩民的利益也做到了最大限度的保障。
电话网络售彩走向合法化
两个《暂行办法》的公布,让人们终于看到: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互联网和电话投注彩票,终于迎来走向合法化和规范化的一天。
正确理解《暂行办法》就需要对我国的国家彩票有个明确的认识。我国发行的国家彩票拥有两大属性:公益性和娱乐性。其公益属性在于我国发行彩票的目的是为筹集公益金,而娱乐属性则与彩票的玩法直接相关,它满足了人们的特定娱乐需求。只有对彩票公益性有充分的认识,我们才会充分理解有关部门设置“1000万元”、“5000万元”门槛的目的以及开启官网售彩的原因所在———那就是要确保筹集巨额公益金的渠道必须高度安全。
而对娱乐性的认识,则决定了彩票的玩法、销售将以充分娱乐、方便彩民而设置,这也就决定了解禁电话、互联网售彩的必然性———因为彩民有这样的需求。娱乐性与公益性孰轻孰重,这决定于二者辩证统一的关系,也决定于当前国情对二者的定位。公益性在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依旧是决定彩票动向的首要因素。而保障公益性的同时,也在实现对娱乐性的保障。
有了这些认识,也就有助于我们理解新政的基本思路。而理解了新政的思路,有关部门才能在开拓多样化购彩方式以及购彩渠道方面有所研究和创新,才能长期推动我国彩票市场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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