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8月27日以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10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董事长刘悉承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公司首批股权激励对象第四期股票期权行权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1、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2007年1月5日召开的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确定了首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获授期权数量。确定授予股票期权2000万份,其中1500万股分别授予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干部、技术和营销骨干总计60人,剩余预留的500万股用于经董事会考核认定为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目前董事会对预留500万股的实施方案、授予对象、授予日、行权价格等尚未做出决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的有关事项进行确认,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拟发行共计2000万股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37007,期权简称:海药JLC1),其中首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持股1500万股,以2007年11月6日为授予日。2、公司“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的考核情况根据《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公司首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由相关考核者对其2009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了考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2009年度考核结果进行了复核,确认激励对象2009年考核全部合格。3、公司“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及本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八条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激励对象获授期权的10%即第四个行权期为:2010年9月6日-2015年11月6日,行权期行权条件为:2009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以上。公司净利润以2005年末为固定基数,2009年的净利润增长率比2005年增长48%以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9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公司200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55%;净利润为65,596,167.22元,比2005年的21,744,543.44元增长201.67%。公司2009年考核年度的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的考核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4、本次行权期是以2009年度公司绩效目标为考核年度, 2009年考核年度的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的考核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故本次可行权期权为150万股。5、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6、董事会对期权行权数量、行权价格均未做调整。7、本期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和预计数量、激励对象持有期权的情况本期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份。按照“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持有的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50万股。激励对象具体获授名单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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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的决议公告
2 回复: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的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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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9、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当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股份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已计入2009度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按照本次行权数量150万股和行权价格3.63元计算,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将增加公司银行存款544.5万元,对应增加公司净资产544.5万元(其中:股本150万元,资本公积394.5万元),对公司当期损益没有影响。10、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收代缴。综上,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激励计划”第四期行权有关事项决定如下: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统一办理“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共计150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行权完毕后,根据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委托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二、关于本次股权激励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会议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行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三、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批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的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激励对象名单无误。四、公司监事会对首批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的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激励对象名单无误。五、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批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的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激励对象名单无误。六、公司聘请的海南方园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陈建平律师出具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行权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已满足行权条件;本次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此公告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附表: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第四期行权明细表证券(期权)简称:海药JLC1 证券代码:037007分类持有人姓名获授期权数量第四期行权数量尚未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许力宏135万股13.5万股27万股李弥生135万股13.5万股27万股陈义弘115万股11.5万股23万股王 伟115万股11.5万股23万股冯柏昌115万股11.5万股23万股白智全15万股1.5万股3万股张 晖10万股1万股2万股中层干部、技术和营销骨干王 刚115万股11.5万股23万股靳景玉90万股9万股18万股李 颖65万股6.5万股13万股韩晓静20万股2万股4万股翁 康20万股2万股4万股田惠敏20万股2万股4万股韩河宽20万股2万股4万股姚贵观15万股1.5万股3万股沈 立15万股1.5万股3万股梁大章15万股1.5万股3万股周经良15万股1.5万股3万股洪建国15万股1.5万股3万股倪 亮15万股1.5万股3万股黄秋亮15万股1.5万股3万股王一丁15万股1.5万股3万股唐刚春15万股1.5万股3万股卢传斌15万股1.5万股3万股何凯峰15万股1.5万股3万股姚 明15万股1.5万股3万股何祥信15万股1.5万股3万股黄庆林10万股1万股2万股陈文正10万股1万股2万股郑丽新10万股1万股2万股侯博韬10万股1万股2万股何永松10万股1万股2万股陈 婧10万股1万股2万股金 玲10万股1万股2万股侯西香10万股1万股2万股徐洪飞10万股1万股2万股邓 昵10万股1万股2万股马瑞霞5万股0.5万股1万股侯 玲5万股0.5万股1万股朱咸斌5万股0.5万股1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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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的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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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红15万股1.5万股3万股沙 莹15万股1.5万股3万股刘仁良15万股1.5万股3万股李锦航15万股1.5万股3万股周 耿10万股1万股2万股任克斌10万股1万股2万股周德敏10万股1万股2万股李 捷10万股1万股2万股黄雪莉10万股1万股2万股张志兰10万股1万股2万股林 健10万股1万股2万股李晋峰10万股1万股2万股王 莉10万股1万股2万股温 平10万股1万股2万股陈 奋10万股1万股2万股符 光10万股1万股2万股王 燕5万股0.5万股1万股陈子杰5万股0.5万股1万股毛世羽5万股0.5万股1万股黄世明5万股0.5万股1万股合 计1500万股150万股300万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8月27日以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10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董事长刘悉承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首批股权激励对象第四期股票期权行权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2007年1月5日召开的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确定了首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获授期权数量。确定授予股票期权2000万份,其中1500万股分别授予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干部、技术和营销骨干总计60人,剩余预留的500万股用于经董事会考核认定为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目前董事会对预留500万股的实施方案、授予对象、授予日、行权价格等尚未做出决定。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的有关事项进行确认,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拟发行共计2000万股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37007,期权简称:海药JLC1),其中首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持股1500万股,以2007年11月6日为授予日。
2、公司“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的考核情况
根据《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公司首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由相关考核者对其2009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了考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2009年度考核结果进行了复核,确认激励对象2009年考核全部合格。
3、公司“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及本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八条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激励对象获授期权的10%即第四个行权期为:2010年9月6日-2015年11月6日,行权期行权条件为:2009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以上。公司净利润以2005年末为固定基数,2009年的净利润增长率比2005年增长4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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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8月27日以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10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董事长刘悉承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首批股权激励对象第四期股票期权行权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2007年1月5日召开的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确定了首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获授期权数量。确定授予股票期权2000万份,其中1500万股分别授予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干部、技术和营销骨干总计60人,剩余预留的500万股用于经董事会考核认定为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目前董事会对预留500万股的实施方案、授予对象、授予日、行权价格等尚未做出决定。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的有关事项进行确认,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拟发行共计2000万股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37007,期权简称:海药JLC1),其中首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持股1500万股,以2007年11月6日为授予日。
2、公司“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的考核情况
根据《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公司首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由相关考核者对其2009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了考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2009年度考核结果进行了复核,确认激励对象2009年考核全部合格。
3、公司“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及本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八条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激励对象获授期权的10%即第四个行权期为:2010年9月6日-2015年11月6日,行权期行权条件为:2009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以上。公司净利润以2005年末为固定基数,2009年的净利润增长率比2005年增长4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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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的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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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9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公司200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55%;净利润为65,596,167.22元,比2005年的21,744,543.44元增长201.67%。
公司2009年考核年度的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的考核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4、本次行权期是以2009年度公司绩效目标为考核年度, 2009年考核年度的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的考核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故本次可行权期权为150万股。
5、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6、董事会对期权行权数量、行权价格均未做调整。
7、本期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和预计数量、激励对象持有期权的情况
本期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份。按照“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持有的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50万股。激励对象具体获授名单见附表。
8、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9、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当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股份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已计入2009度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按照本次行权数量150万股和行权价格3.63元计算,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将增加公司银行存款544.5万元,对应增加公司净资产544.5万元(其中:股本150万元,资本公积394.5万元),对公司当期损益没有影响。
10、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收代缴。
综上,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激励计划”第四期行权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统一办理“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共计150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行权完毕后,根据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委托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
二、关于本次股权激励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行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批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的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激励对象名单无误。
四、公司监事会对首批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的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激励对象名单无误。
五、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批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的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激励对象名单无误。
六、公司聘请的海南方园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陈建平律师出具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行权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已满足行权条件;本次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附表: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第四期行权明细表
证券(期权)简称:海药JLC1 证券代码:037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8月27日以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10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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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9年考核年度的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的考核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4、本次行权期是以2009年度公司绩效目标为考核年度, 2009年考核年度的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的考核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故本次可行权期权为150万股。
5、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6、董事会对期权行权数量、行权价格均未做调整。
7、本期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和预计数量、激励对象持有期权的情况
本期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份。按照“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持有的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50万股。激励对象具体获授名单见附表。
8、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9、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当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股份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已计入2009度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按照本次行权数量150万股和行权价格3.63元计算,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将增加公司银行存款544.5万元,对应增加公司净资产544.5万元(其中:股本150万元,资本公积394.5万元),对公司当期损益没有影响。
10、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收代缴。
综上,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激励计划”第四期行权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统一办理“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共计150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行权完毕后,根据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委托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
二、关于本次股权激励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行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批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的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激励对象名单无误。
四、公司监事会对首批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的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激励对象名单无误。
五、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批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的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激励对象名单无误。
六、公司聘请的海南方园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陈建平律师出具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行权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已满足行权条件;本次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附表: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第四期行权明细表
证券(期权)简称:海药JLC1 证券代码:037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8月27日以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10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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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公司首批股权激励对象第四期股票期权行权有关事项的议案。
1、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2007年1月5日召开的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的有关事项进行确认,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拟发行共计2000万股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37007,期权简称:海药JLC1),其中首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持股1500万股,以2007年11月6日为授予日。
2、公司“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的考核情况根据《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公司首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由相关考核者对其2009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了考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2009年度考核结果进行了复核,确认激励对象2009年考核全部合格。
3、公司“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及本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八条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激励对象获授期权的10%即第四个行权期为:2010年9月6日-2015年11月6日,行权期行权条件为:2009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以上。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9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09年考核年度的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的考核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4、本次行权期是以2009年度公司绩效目标为考核年度, 2009年考核年度的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的考核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5、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6、董事会对期权行权数量、行权价格均未做调整。
7、本期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和预计数量、激励对象持有期权的情况本期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份。
8、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9、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当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股份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已计入2009度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0、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收代缴。
综上,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激励计划”第四期行权有关事项决定如下: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统一办理“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共计150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行权完毕后,根据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委托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
二、关于本次股权激励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会议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行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批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的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激励对象名单无误。
四、公司监事会对首批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的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激励对象名单无误。
五、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批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的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激励对象名单无误。
回复该发言
1、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2007年1月5日召开的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的有关事项进行确认,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拟发行共计2000万股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37007,期权简称:海药JLC1),其中首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持股1500万股,以2007年11月6日为授予日。
2、公司“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的考核情况根据《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公司首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由相关考核者对其2009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了考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2009年度考核结果进行了复核,确认激励对象2009年考核全部合格。
3、公司“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及本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八条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激励对象获授期权的10%即第四个行权期为:2010年9月6日-2015年11月6日,行权期行权条件为:2009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以上。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9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09年考核年度的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的考核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4、本次行权期是以2009年度公司绩效目标为考核年度, 2009年考核年度的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的考核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5、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6、董事会对期权行权数量、行权价格均未做调整。
7、本期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和预计数量、激励对象持有期权的情况本期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份。
8、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9、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当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股份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已计入2009度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0、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收代缴。
综上,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激励计划”第四期行权有关事项决定如下: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统一办理“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共计150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行权完毕后,根据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委托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
二、关于本次股权激励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会议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行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批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的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激励对象名单无误。
四、公司监事会对首批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的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激励对象名单无误。
五、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批激励对象第四期行权的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激励对象名单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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