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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体制第一阶段改革取得五大成果==
新股发行体制第一阶段改革主要推出四项措施
去年推行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主要推出四项措施: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设定最低申购的底线;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网上单个申购帐户设定上限;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详细]
新股发行体制第一阶段改革取得五大成果 达到目标要求
到今年9月底,共有379家企业按照新办法发行新股。从目前情况来看,新股发行进展有序,各项改革要求逐步落实,达到了我们在第一阶段改革提出的目标。[详细]
近一年多我国IPO发行数量超过历年同期发行总和
在一年多的时间当中,有379家IPO发行,已经超过历年同期的发行家数总和。
我们国家现行的做法和国外成熟市场已经有比较大的区别,考虑到我们国家的国情,将大部分新股的股票,50%到80%向网上发行,如果再进一步提高网上比例,那网下机构这块所拿到的股票就会更少,那他们定价的真实性会有更大的疑问,进而可能伤及股市的内在机制。定价如果不合理的话,最后受影响的还是中小投资者。[详细]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和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
我国的资本市场仍然是发展中的市场,处于“新兴+转轨”的发展阶段,这个特点决定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和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不断调整、优化的过程。[详细]
10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出了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措施。10月13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巡视员兼副主任王林做客新华网,为网友权威解读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问题。图为嘉宾王林做客新华网访谈室。新华网 张龙 摄
==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包括四方面内容==
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包括四方面内容
经深入研究并广泛听取市场各方意见,按照改革的统一部署,我们近期发布《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出了第二阶段改革。[详细]
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增加了回拨事项和中止事由
《指导意见》对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增加了回拨事项和中止事由,在保护投资者利益与方便承销商管理承销风险之间合理平衡。[详细]
主承销商配售权、存量配在我国推出条件尚未成熟
存量配售是指在公开发行新股时将部分老股东所持股份与新发行股份一起定价、同时配售。境内市场引入存量配售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存量配售是原有股东存量股份的变现,配售所得资金由老股东拿走,并不进入上市公司,这与我国市场长期以来只是上市公司募集股本的实际情况不同,需要一定的时间统一认识。因此,对主承销商配售权、存量配售问题我们将继续进行研究,待市场条件成熟时择机推出。[详细]
网下机构扩容采用的是主承销商挑选推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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