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9月2日电(记者叶锋)2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发通知,重申“3万平方米以下楼盘必须一次性上市预售”的规定,并明确要求在申请预售前,房屋测绘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许可证确定的建筑规模一次性进行工程进度现场鉴证,以此作为预售许可规模的依据。
这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还进一步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管理制度,要求区(县)房管部门加强对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价格和变动幅度等指导和审核,对调整销售价格超出备案销售方案范围的,应当再次报所在区(县)房管部门备案。
上海房地产市场近期出现了一些违规预订等行为。对此,《通知》明确:商品住房定金合同、销售合同应当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即时备案,可售房源不得拒绝对外销售。同时,未取得预售许可或未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收取诚意金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上海市房管局要求,各区(县)房管部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虚拟交易、捂盘惜售、未按规定即时办理合同备案、可售房源拒绝对外销售等行为,可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发出《行政告知书》、记入信用档案、暂停网上签约备案、降低直至取消开发企业资质等查处措施。
上海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力度,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巩固调控成果。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提供的数据显示,8月上海商品住宅市场供求出现全面回升,全市新增供应房源76.47万平方米,环比大幅上升48.8%;成交面积为69.87万平方米,环比上升61%;平均成交价格在持续3个月下调后,重新回到2万元以上,达到20973元/平方米,环比上涨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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