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日前接到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原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代表人周宏章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调离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另行委派刘迎军先生接替周宏章先生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因此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自2010年6月9日起变更为刘迎军先生,保荐代表人的持续督导义务将于2011年8月13日结束。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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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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