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规定,其中有一条,就是要对三聚氰胺的销售实行实名制。
在乳品质量安全问题上,三聚氰胺算是有严重前科的。但就我在近年来多次食品安全事件中形成的粗浅认识,目前我国法律允许“适量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就多达23类、2000多种。还有一些添加剂,能让面包变得更软、让面粉变得更白、让辣酱变得更红、让奶粉“蛋白质”更多,却是法律不允许添加的,其种类就更是难以计数了。成千上万种添加剂,偏偏挑出三聚氰胺来“实名”,难道真是应了那句老话 “做了一次贼,一世都是贼”?
三聚氰胺的“名节”还是小事,反正它已经臭名昭著了。问题是2000多种合法添加剂和难以胜数的非法添加剂,只有几类几种“实名”了,能为食品安全增加多少保险系数?仅就奶粉而言,与之相关的添加剂,也就不只三聚氰胺一种,这个实名了,其他的呢?
再者,要说实名,奶粉本身就是“实名”的了。产品不仅有名有姓,像三鹿还是名牌;生产商在外包装上印着,随手可查;销售时消费者可索要小票、发票,也不难追究。最终不还是出事了吗?
对三聚氰胺的销售实行实名制,就好比是给它在管理部门那里上了个“户口”,但就像登记在册的人照样会犯罪一样,如果监管本身有意无意地“网开一面”,上了“户口”的三聚氰胺,未必就会安分守己。至于说没上“户口”的“四聚氰胺”、“五聚氰胺”,更难说会不会继续逍遥法外了。(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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