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05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0.045元
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20日
除权(除息)日:2010年5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5月28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0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9年年度
2、发放范围:
截止2010年5月20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47,3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共计派发股利23,690,000元(含税)。
4、对于个人股东和QFII投资机构,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对于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其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20日
2、除权(除息)日:2010年5月21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5月28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0年5月20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股东赖振元、郑桂香、赖朝辉、赖晔鋆、史盛华的本次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不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
2、除上述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21-65615689;021-65179810-507
联系地址:上海市逸仙路768号507室
邮政编码:200434
电子邮箱:stock@lycg.com.cn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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