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终于正式下发《关于调整我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从5月21日起,广州廉租房保障申请收入线标准由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680元(月均640元)以下提高到9600元(月均800元)以下,把部分“夹心层”纳入到保障范围。经测算,扩面后将新增10219户家庭,约3.1万人受益。
据介绍,2010年,广州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同时实行实物配租和公房租金核减等方式。实物配租适用以下两种情形:一是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二是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或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等家庭。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按程序轮候廉租住房。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新纳入保障范围的低收入家庭,除上述两类家庭实行实物配租外,其余以领取租赁补贴为主要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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