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雷人雷语”越来越多,细心的网民或出于疑惑,或出于激愤,或出于娱乐,沿着“雷人雷语”的脉络,开展搜索行动,屡屡有收效。“雷人雷语”是否都要过分关注,都一拥而上参与口水战,值得探究。有一种很霸道、水平极为低下的所谓“雷人雷语”,大可不必过度关注,让其失去炒作市场为好。
我们不妨将近几年出现的一些这种类型的“雷人雷语”略作罗列:
“你们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我是XX部派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敢跟我斗,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
“这是啥考试,还弄得和真的一样,我掏钱买文凭,你有啥资格管我。”
“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但不应该采取这种网上发帖方式,败坏政府名声。”
“以前没有网络的时代多好啊,想让他们怎么说就怎么说。”
“XX网算什么东西,那是电子垃圾,XX网记者都是混蛋。"
“我是管文化的,你在新华网曝光,我就叫它关闭。”
“抓两个网民,公开审理一下。”
“房价大跌,最终受害的还是老百姓。”
“高房价可控制人口增长与人口素质。”
“我是局长,你们敢拦我的车? ”
……
随着网络舆论的勃兴,网民已将监督的视野扩展到官员的权力傲慢方面,包括官员的出格言行也列入网络舆论监督之列。于是,某些“雷人雷语”经网民搜索,舆论曝光,在强大的舆论攻势下,牵出了背后的问题。
分析一下“雷人雷语”,有四种情况:第一种是出于无知,不经意说出了令人意想不到的话;第二种是显示权力的傲慢,这种人日常就可能有着膨胀的权力欲,目中无人,面对公众场合依然故我不受约束;第三种就是以炒作为目的,什么腔调能使自己或自己的经营单位及产品达到最佳营销效果,就用什么腔调;第四种完全是说说笑话而已,比如“哟,领导,您亲自来上厕所呀!”等等。第一种情况,可能是文化知识、社会经验不足,尤其缺乏临场经验,并无恶搞的别有用心。第四种情况当属正常。最应该受到谴责的是第二种“雷语”,因为“雷人”者并非愚笨,而是太聪明,自以为得意,为所欲为。最令人讨嫌的是第三种“雷人”者,不仅是因为其无话找话,有意挑起论争,坐收渔利;还由于受众最容易上这种人的当,被其牵着鼻子走,自觉不自觉为其唿应。
第三种“雷人”者中也有几种情况:其中一种是本身有问题,想通过“雷语”把严肃话题娱乐化,通过炒作摆脱困境。觉得自己及利益圈子不惹人注目,想通过炒作提升自己。这种人知道按常规不会有人去理睬他,须打破常规,最好能达到石破天惊的程度。其之所以放出“雷语”,就是希望有人附和、有人批评,直至引发大争议,越是多人参与进来,其越是兴高采烈,哪怕招惹众多骂声,也无所谓。久而久之,其名气大了,其所在单位和其经营的项目声誉日隆,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还不用付广告费。一举数得,何乐而不为?因此,对这种人,我们大可不必去理睬他,让其炒作不起来。另外,有些网民就是喜欢娱乐,与其玩反常的“老鼠捉猫”游戏,认为戏弄一番也无妨。因此,跟帖者还不少。那些炒作者为了利,可以不要脸,我们何苦去凑热闹呢?还是停一停手吧!当然,这种通过放出“雷语”以“绑架”网民舆论的做法,虽可得益于一时,但无法获得长久的信誉。还是老老实实打造好自己的品牌吧,真正获取人们对其的忠诚度,才是正路,才是打造和维系品牌的持续之路。作为传播力极强的媒体,我们也不应给这种人营造炒作的机会,让其失去市场自然也会减少这种“雷人雷语”。如果这种“雷人雷语”已造成了对社会的危害,比如有人在新一轮的养生热潮中,制造食疗包治百病的神话,并通过演讲、上电视等方式大放“雷语”忽悠大众,我们可真的要与其较劲了。
回复该发言
范以锦:有一种“雷语”叫“炒作”
2 回复:范以锦:有一种“雷语”叫“炒作”
wangdaotonga2010-10-18 18:00:41 发表
这种较劲决不是以“雷语”对“雷语”的擂台战,不是以娱乐的方式与其周旋,而是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科学的方法,把其真正的动机和手法披露出来,以警醒世人,让其无从下手。
(作者系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
回复该发言
(作者系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
回复该发言
共有2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