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天津证监局书面答复香港商人周刚诚,该局正式受理国恒铁路涉嫌虚假陈述及欺诈发行股票等有关举报。
今日下午3点,记者从天津证监局处证实上述信息。但天津证监局只表示正在走程序,至于是否立案调查未予明确回复。
让周刚诚有些哭笑不得的是,因贵州森邦药业长期以“没钱”为借口,长期拒绝归还其近4000万元借款,但于2008年8月斥资8590万元用于购买了天津上市公司国恒铁路的有关资产。周刚诚在深圳报案后,经法院、公安等部门的跟踪调查发现,贵州森邦药业与国恒铁路之间的买卖,或是子虚乌有,或为国恒铁路增厚利润从而实现定向增发。
10月18日上午,国恒铁路董秘阎小佳向记者证实已获悉此事,并表示举报内容不实。阎小佳气愤地表示:“我上周五已经向证监会解释过了。”不过,阎小佳拒绝向记者透露向证监会作出解释的具体内容。
业内资深证券律师认为,如果证监会调查后,认定举报材料属实,将移交公安部主管经济犯罪的部门进行立案侦查。
或涉嫌编造业绩、欺诈发行
10月20日,国恒铁路增发股将解禁流通。
2008年9月25日,国恒铁路发布定向增发预案,拟以不低于2.61元的价格增发4.7—8.1亿股。2009年8月5日,证监会核准公司定向增发不超过8.1亿股,同年12月11日,公司宣称定向增发完成,以3.2元/股的价格增发了6.83亿股,再融资21.88亿元。当日,公司股价收于6.77元,较增发价溢价111.56%。
在公布定向增发预案的2008年,国恒铁路实现总营收1.16亿元,同比增长66.31%,实现净利润3527万元,同比增长40.39%。不过,若不是国恒铁路在当年以8590万元卖掉了深圳分公司,实现收益4852.66万元,该公司当年的实际净利,便告亏损。
记者调查获悉,以8590万元收购了国恒铁路深圳分公司(简称:深圳分公司)的贵州森邦药业,却至今未将深圳分公司过户至自己名下。深圳市国土局所查询到的资料显示,早在2005年,深圳分公司的产权便已经不在国恒铁路名下了。也就是说,国恒铁路或许并不是深圳分公司相关资产的所有权人。
深圳一位资深证券律师对此表示,如果上述信息属实,国恒铁路则涉嫌虚假交易和内幕交易;涉嫌触犯《刑法》第161条和《证券法》第63条,涉嫌虚假陈述;由于国恒铁路涉嫌编造重大业绩在前,公告虚假陈述在后,从而促成了定向增发方案的审批通过,根据《刑法》第160条的规定,国恒铁路还涉嫌触犯欺诈发行股票罪。
8月26日,国恒铁路董秘阎小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事隔三年,且涉及的利益方众多,他需要时间去进一步核查,随后才能给记者答复。而国恒铁路董事长刘正浩则表示:一切以公告信息为准。
10月18日,记者再次采访国恒铁路董秘阎小佳,其并未提供任何解释。阎小佳仅对记者表示,“证监会和我们公司之间的沟通,你没有必要公开。”

出售资产搭桥定向增发
2008年6月18日,国恒铁路公告称,拟作价8388万元出售深圳市福田区福兴路12号物资楼、深圳市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12栋楼、深圳市福田区松岭路南园楼1栋(东)1—4层房产出售给陕西中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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