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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书爱与恨:山寨货风行GPS变身阅读器

1 中国电子书爱与恨:山寨货风行GPS变身阅读器
xixi16012010-10-19 17:59:32 发表
北京科技报10月19日报道比尔·盖茨曾经说过,电子书一定会改变世界。最近十多年来,随着计算机与网络的普及,全球电子图书与电子书阅读器迅猛发展,并改变着人们的阅读习惯。
“对电子书而言,用又爱又恨来形容一点不为过,它的便携和大容量,成了我每天上、下班两小时路途上的好伙伴,我很愿意尝试这种新的阅读方式。因此,从第一代产品上市到现在最新销售的产品,我买过数个电子书阅读器,但说实话,让我特别满意的产品还真没有,有的电子书里的内容错字连篇,还有的阅读器看久了眼睛会很不舒服,完全影响阅读的心情。” 市民小徐告诉本报记者。
但10月9日发布的一条新规定将解决小徐的困扰。新闻出版总署出台了《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20条。《意见》指出,未来几年,新闻出版总署将加快制定电子书标准和建立电子书行业准入制度,这两点尤其引起行业内的关注。
“在没有出台电子书产业《意见》之前,电子书市场其实是一个极为混乱的市场。”汉王科技副总裁王邦江告诉《北京科技报》,2009年中国电子书出货量达382万台,2010年上半年出货量占全球总量超两成,仅次于美国,全年预计可达910万台。但在市场容量急剧膨胀的同时,相关标准缺失、版权保护手段滞后、市场竞争无序、产业监管缺位等一系列问题却制约着电子书产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面临的就是电子书内容格式不统一的问题,王邦江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电子文章有PDF、TMF、DOC、TXT等多种常用的文件格式,而各大品牌的电子书阅读器生产商在没有统一的标准下,都是各自为阵,自己在做自己的产品。格式、种类五花八门,这样就使每本电子书在后期的加工成本增加,从而阻碍电子书的发展。王邦江举例,如果将一本不同格式且没有错别字的电子文本转化成电子书的费用高达几百元钱,但如果将电子文章的格式统一的话,只需将文章直接转入到电子书即可,根本不存在任何费用。
“而大量的山寨电子书充斥着电子书市场,也是造成其混乱的另一原因。”王邦江说,目前市面上很多彩屏电子书阅读器的生产厂家之前大都是以做MP4为主业的,他们生产出来的彩屏电子书也就是MP4,所以市场上出现MP4冒充电子书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
记者了解到,某品牌的5英寸屏幕的MP4售价最低为399元,而功能与之基本没什么差别的另一款产品,加上“彩屏电子书”的噱头,就可以卖到699元,中间有300元的差价。如果把屏幕做得更大些,还可以卖更高的价格。为此,也就不难理解MP4厂商为何不惜血本地宣传所谓的彩屏电子书了。
不仅如此,由于电子书的热销和监管的空白,不少以前做导航设备的厂家也开始生产和销售所谓的电子书,曾有网友抱怨,他从网上花600多块钱订购了一台山寨的电子书,等货到后才发现,其实就是一个大号的GPS,只是这个GPS可以通过液晶屏幕阅读文字而已。
王邦江告诉记者,这类山寨电子书不仅在阅读的色彩和质量上存在很大的问题,并且由于山寨电子书的背景显示优化不是很好,显示的文字内容要么太亮,要么太暗,直接影响读者的观看感受,而且长时间阅读会引起视觉疲劳,正在发育中的中小学生长时间使用可能会影响到视力健康。
“而对于电子书的发展最为严重的就是版权问题。”王邦江说,因为纸质书籍存在大量的盗版问题,如果当纸质书籍转为电子版时,它的盗版就会更加迅速和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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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中国电子书爱与恨:山寨货风行GPS变身阅读器
xixi16012010-10-19 17:59:32 发表
不仅如此,很多山寨版的电子书都会附赠一张光盘,里面全是从电脑里拷贝下来的书籍内容,因此在这种环境下,当出版商将自己的版权卖给电子书制造商时,一年只能拿到几千元的版权费,致使很多出版社和书籍作者都不愿将图书转化成电子书的形式,从而导致电子书籍根本无法良性地发展下去。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告诉记者,“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数量比较庞大,当一个阅读作品在互联网发表时,被一些个人网站大量地复制转载,由侵权的山寨厂家传入低廉的电子阅读器中。发生这种情况时,即使著作权人想要维权,取证的成本也较大。著作权人在取证过程中,很可能找不到那些虚拟网站,而求证环节也显得比较繁琐。比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需要对网页逐一核对,用大量的磁盘进行存储,著作权人也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而最后进入法律层面,销售额度在30万元的图书在经过漫长的取证后,著作权人最多也就只能得到3万元左右的民事赔偿,著作权人的维权成本很高。”
“而在我国侵权的民事赔偿中,通常都以千字为单位计算,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在美国,赔偿金额没有封顶限制。只要著作权人给出充足的证据,合理的解释,就能获得乃至千万美金的巨额赔偿。这也是西方国家在解决信息传播市场时下的一服“猛药”。在巨额赔偿面前,每一位公民都形成了较高的维权意识,也打击了一些人投机取巧的不良动机。”董正伟说。
因此在此次的《意见》中就规定了准入制度,从而使得正版的书籍才能被转化成电子版,这样就会使拥有版权的书商愿意与电子书厂商进行合作。同时还能保证其书籍不被非法的盗版分子进行大量的数字盗版。
“电子书标准的制定能够使电子书产业的发展得到鼓励和引导,无论是未来出版社往数字化转型,还是完善电子书生产链的终端厂商都能得到很好的保证,同时,也防止电子书在没有成熟的情况下就进入到一个恶性循环中去。”王邦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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