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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8月30日发出会议通知,2010年9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加了会议的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公司全资设立丽江旅游观光农业园项目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设立丽江旅游观光农业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控制在800万元人民币以内,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该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事宜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0年九月五日
附件: 《关于公司全资设立丽江旅游观光农业园项目公司》的议案
一、项目用地情况
1、项目位置:丽江玉龙雪山脚下
2、项目用地:约500亩
3、用地现状:荒地
5、用地方式:租用,租期20年,年租金约70万元
二、项目内容
充分利用丽江独有的生态资源与多民族文化资源,打造具有丽江特色的旅游观光农业园。
三、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一期计划投资约人民币一千万元,主要包括:租金、设计、环境改造、、生态景观建设、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原生态植物与作物种植等。
四、市场与投资分析
1、丽江是中国最著名的旅游胜地之一,旅游资源独特,现地区常住人口104万,年游客量300万人,游客构成以高端客户为主,可预见的地区游客量增长势头良好。
2、丽江旅游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起步阶段,原生态旅游衍生产业和产品基本空白,远远不能满足游客量及其需求的快速增长。这种状态恰恰为我们的发展带来机遇和前景,我们可以依托丽江现有的自然旅游资源和客源资源,以较少的投入,在开发衍生旅游产品并获得现实收益的同时,占有稀缺的土地使用资源并于未来获取更大的投资回报。
3、丽江兼具寒、温、热立体气候,天然动植物种类繁多,举世闻名,被称为“药材之乡”。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一方面可以 “因地制宜”,为项目提供素材和内容;另一方面看可以“就地取材”,减少项目的建设与经营投入。
4、公司多年形成旅游品牌,可以使我们获取更多的包括土地租金在内的投资优惠政策。
5、丽江地区属于南亚季风气候,长春无夏,经营项目可以有效弥补和调节公司目前的季节性经营收入差异。
五、项目收入来源
园区门票收入、原生态作物采摘收入、旅游纪念品销售收入、配套服务收入等。
六、项目收益预测
1、项目投产后,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2、土地使用权增值带来的投资收益。
七、项目启动方式
在丽江市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公司注册资本控制在人民币八百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上市公司自筹。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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