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召开会议部署新资本协议实施下一阶段工作重点,银监会分管副主席王兆星在这次强会议上调第一梯队即6家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的申请和审批时间表为“2010年底至2011年初”,相比于此前“2010年底”的时间表,已略为推迟。
且据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2010年底至2011年初”这一时间表也不是要求所有第一梯队的6家银行都在这个时间内通过审批,严格地说是在这个时间段内开始审批,因为缺少相关的评估人才。”
王兆星强调:“实施新资本协议标准和要求不变,不追求时间表,要高标准、高质量,审批原则是‘成熟一个,达标一个,实施一个’,要做到不赶时间,不赶时髦,不敢批量,不存侥幸。”
针对业界困惑的“巴塞尔协议Ⅱ”和“巴塞尔协议Ⅲ”的关系问题,王兆星解释:“新资本协议和将要发布的监管指引是一个完整的整体,新协议是未来资本监管架构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存在抛开巴塞尔协议Ⅱ,直接实施巴塞尔协议Ⅲ的问题。”
银监会对6家主要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预评估已经结束,但9月中旬国际银行间权威监管机构巴塞尔银行管理委员会通过全球银行业资本新规《巴塞尔协议Ⅲ》,并将在11月提交给G20首尔峰会进行最后表决。
而同时,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新资本协议的文件推出进程已然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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